對銷售盜版書的處罰是:不構成犯罪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行政處罰。以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盜版的圖書,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壹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壹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壹十八條的規定,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