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和控告權也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國憲法第四十壹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負責處理。誰也壓制不了,誰也報復不了。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檢舉控告權是壹項憲法權利,強調公民可以通過檢舉、控告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刑法、刑事訴訟法、監察法等法律也對公民行使檢舉、控告權利作出了具體規定,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