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數學術語。其定義通常分為傳統定義和現代定義。兩種功能定義的本質相同,但敘事概念的出發點不同。傳統的定義是從運動變化的角度,而現代的定義是從集合和映射的角度。函數的對應規則通常用解析表達式表示,但大量函數關系不能用解析表達式表示,而可以用圖像、表格等形式表示。
函數的現代定義是給定壹組數A,假設其中的元素是X,將相應的規則F應用於A中的元素X,並將其記錄為F(X)以獲得另壹組數B .假設B中的元素是Y,則Y和X之間的等價關系可以表示為Y = F(X)。
函數概念包含定義域A、值域B和對應規則F三個要素,其中,核心是對應規則F,這是函數關系的本質特征。首先我們要明白,函數是集合之間的對應關系。然後,有必要了解A和b之間存在不止壹個函數關系。最後,我們應該重點了解函數的三個要素。
定義域、對應和值域:
1,域:
函數的定義域是指自變量取值的範圍。在函數y = f(x)中,x的取值範圍稱為函數的定義域。定義域可以是實數集、整數集、有理數集等。,這取決於函數的性質和定義。
2.通信:
函數的對應關系是指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的映射關系。對於定義在集合A和集合B之間的函數F,有壹個唯壹的元素B對應於集合A中的任何元素A..這種對應關系可以用解析表達式、圖像、表格等形式表示。
3.範圍:
函數的值域是指因變量可以取的值域。在函數y = f(x)中,y的值域稱為函數的值域。範圍可以是實數集、整數集、有理數集等。,這取決於函數的性質和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