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段:只寫書法家的名字。單個段落可以分為長段落和短段落,短段落只包括文本的來源、時間、名稱和地點。
2.雙款:寫上受款人和書法家雙方的名字。前兩款應當寫明作品的名稱、來源和接受者姓名;下壹段描述創作的日期、地點和作者姓名。
3.長段:在文字來源的寫作時間、名稱、地點前面加上作者創作這部作品的感受或理由。文本應該有意義和有趣。它不僅起到調整作品重點的作用,而且還體現了作者的性格和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