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聲字是指漢字的壹種構詞方式,是在象形字、能指字和會意字的基礎上形成的。它們由兩個字符組成,代表意義類別的意義符號(音標)和代表聲音類別的音標(音標)。形聲字是最有效的構詞法。壹般來說,表意符號或能指符號被用作符號,而音標可以用作象形符號、能指符號和認識詞。
形聲字的語義符號只能表示某種意義的範圍或只能表示事物的類別,因此它只是形聲字中高度概括的類名,不能表示這個形聲字的具體意義。
例如,“象”、“體”、“顏”、“點”等詞。由於能指只是表達某種意義的範疇,範疇的大小和寬度可以不同,因此許多具有相同能指的形聲字彼此相關,但關系可能相同、相似、相通或相反。例如,來自太陽的形聲字,如陽光、趙、和辛,都含有光明的含義;晚的、模糊的、黑暗的、陰郁的等。包含模糊的意思。
因為太陽是自然界中最大的光源,有白天時它是明亮的,沒有白天時它是黑暗的。地球上的明暗都與太陽有關。事物往往有相反的兩個方面,它有利於人們區分詞語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