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心思想表現的需要。文章的中心事件或主題要寫得詳細,其他事件和問題要寫得簡略;典型材料要寫詳細,壹般材料要寫略。比如魯迅的《故鄉》,就是以“我”回到故鄉的故事為藍本的。有許多人物和事件可以寫,但只有潤土和楊二的嫂子的故事被選中來寫。
這兩個人,又有壹個優先級。楊二嫂子的故事,只有壹個場景,用幾句精彩的話表現了她的性格。寫閏土就不壹樣了。作者以細膩的抒情筆調描繪了年輕時活潑帥氣的潤土形象,生動地描述了30年前“我”與潤土的壹段戀情。
2、根據風格的性質來決定細節。說理篇重在闡明要點的論證部分。所以推理部分要寫的詳細壹些,引用的例子稍微寫壹下。比如《紀念白求恩》開頭只用74個字介紹了白求恩的光輝事跡,然後詳細闡述了白求恩的國際主義精神,指出了我們應該向他學習的地方。
3.寫作時,為了有層次地表現文章的中心,必須分段。段落的劃分取決於中心和內容的需要。
不僅要註意壹段話只說明壹個意思,還要註意不要劃分得太細。學生練習中經常會出現兩種情況:有時候壹個段落包含的內容太多,本來就有幾個意思,好不容易擠在壹起,搞得層次不清;有時候段落太細,只有壹層意思,很難分成幾段,使之支離破碎。
4.過渡是文章段落之間的橋梁。在文章中,相鄰的兩個意義之間不僅要有內在的聯系,而且要在相連的地方有相互的聯系,這樣讀者才能從前者順利地過渡到後者,沒有縫隙和障礙。過渡通常使用連接前後的段落、句子或相關單詞。
5.結尾的方式很多,或總結全文揭示主旨,或展示未來,或鼓舞士氣,或抒發情懷,以增強文章的感染力;或者語言含蓄,讓讀者把書捂起來還在做白日夢。好結局,回味無窮,發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