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爾從“我思”出發,認為通過“我思”我們可以直接把握實體,即“思考的東西”本身。也就是說,我的思維是統壹的,不證自明的,然後就是“我思故我在。”
然而,康德將經驗自我與先驗統覺區分開來。先驗統覺是非物質的、完全邏輯的建構,但作為謂詞的經驗自我使它具有了作為主語的邏輯功能。他把自我經驗中的我與純粹統覺的關系設想為經驗現象與事物本身的關系。
這就是拉康所闡述的“被澄清的主體”與“被澄清的主體”的區別。前者是失去壹切規定性的主體。只要加上確定性,就剛好錯過了。後者是壹個充滿幻想的謂詞。
這裏首先要介紹壹下拉康著名的公式S/S(significant/significingé),讀作:能指在所指之上。S代表能指,S代表所指,中間的橫條代表所指覆蓋。這個公式顛覆了索緒爾的S/S(能指/可指),拉康只是顛倒了索緒爾的結構,可見拉康對能指至上的重視。但拉康將這壹顯著特征歸功於列維-斯特勞斯,這意味著拉康公式並不是索緒爾公式的直接反演。的確,拉康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列維-斯特勞斯的結構人類學。列維-斯特勞斯說:“各種符號比它們所象征的東西更現實,它們可以參照和決定它們所參照的東西。”
在索緒爾看來,“語言符號不是事物和名稱,而是概念和聲音圖像,而聲音圖像不是純粹的物理事物,而是對聲音的心理印象,語言符號是概念和聲音圖像相結合的心理實體。”因此,索緒爾選擇了所指和能指,而不是“概念”和“聲音形象”作為語言符號的兩面。
拉康認為語言是人的無意識行為。然而,與索緒爾不同,他認為在壹個語言符號中,能指在所指之上,能指具有至高無上的統治力。沒有能指,所指就無法衍生。沒有絕對確定的能指,能指和所指的結合不是緊密的,而是松散的、任意的關系。意符是漂浮的,意符在它下面滑動。所指永遠達不到說話者所指的狀態,語言行為本質上是壹種“能指遊戲”。任何對意義的尋找都只是能指和所指之間的壹次旅行,在這次旅行中,相關的能指被擴展到地平線的所有方面。
人類用來交流和記錄的語言是由能指組成的鏈式結構,能指就像鏈條中的壹環。這樣,語言就形成了壹個能指鏈,能指只能鏈接到另壹個能指,而永遠達不到所指。就像字典壹樣,任何壹個詞的解釋永遠是由其他詞組成的,指向由其他詞組成的詞,永遠達不到所指本身。在壹個更大的話語中,壹串能指已經成為壹個更大鏈條的壹部分。多重嵌套的話語體系和意識形態,就是由這種微小的能指組成的巨大能指鏈。
接下來,進壹步介紹拉康的另壹個公式:
這個公式可以解釋為“主體不能碰客體A”。對象A是拉康晚年提出的壹個哲學範疇,也是齊澤克所說的意識形態的崇高對象。崇高的對象是現實世界中對象A的塑造——拉康所謂的想象/象征/現實世界。對象A不是現實,而是幽靈般的虛擬存在,只是通過崇高地位、幻影車、雙重欺騙三位壹體的幻覺機制,作為壹個高貴的東西出現。
齊澤克對這個公式的解釋是“主體不能觸及自身的本體”。按照拉康的說法,客體A最終指向主體,是直接指向主體的能指,但由於S/s,這樣的能指並不存在。換句話說,這個公式呈現了對象a的虛擬存在。
主體性的現象視域與主體性的本體本質永遠無法融合。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說:“在原初的、全面的、綜合的整體中,我實現了我自己,但不是作為我顯示的我自己,也不是作為我,而只是作為我。”換句話說,先驗統覺既不是主觀的,也不是非主觀的,而是壹種完全空無的形式。在齊澤克看來,先驗統覺的完全空虛的形式,預示著現象和本體論的綜合的徹底失敗,換句話說,先驗統覺只是對這種失敗所導致的分裂的壹種補救。
引用齊澤克的話說:“自我意識的悖論在於,它只有基於自身不可能的背景才是可能的。只有當我無法到達作為我存在的真正核心的自我時,我才能實現自我(“想我或他或它[事物]”)。
正所謂“我看不見我的眼睛”,當我進入作為主觀現象的“我思”時,我無法感知本體的“我是”;反之,當我進入本體的“我是”時,我就失去了主體意識的“我思”。
而這種理解在壹定程度上與禪宗中“禪”的概念不謀而合。現代藝術家米露先生說,禪不存在於任何語言中,而是壹種“當下真誠”的活生生的體驗。“禪”可能是人進入本體的“我在”時所感受到的“當下的真誠”,是壹種“輕率的思考”。
在赫瑞格寫的《射箭與禪心》中,有這樣壹段詳細的描述:“妳會感到痛苦,因為妳沒有真正放下自己。壹切都很簡單。妳可以從壹片普通的竹葉中學到應該發生的事情。樹葉被雪壓得越來越低。突然,雪落在了地上,但是樹葉沒有動。像那片葉子壹樣,停留在緊張的最高點,直到打擊從妳身上落下。的確,當緊張完成後,打擊必然會落下,它會從射手身上落下,就像雪從竹葉上落下壹樣,射手想都不會想。”
這種描述所呈現的狀態,就是所謂的“我思因為我不在,所以我不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