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為法律上沒有“毆打”的概念,才讓很多殺人犯有機可乘。法官在法庭上只能用受傷來描述自己的罪行。壹旦法官說:“妳打了誰嗎?”罪犯說:“打人者對妳做了什麽?我沒有傷害他!”
從這壹點來看,中國的法律根本沒有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