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代號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代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家統計局公布。代碼的含義從左到右是:
第壹、二位數字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第三、四位數字代表城市(地區、自治州、盟、直轄市市轄區、縣匯總代碼)。其中01-20和51-70代表省和直轄市;21-50表示地區(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代表縣(市轄區、縣級市、旗)。01-18指市轄區或地區(自治州、盟)所轄的縣級市;21-80表示縣(旗);81-99代表省直管縣級市。
二、行政區劃代碼:
行政區劃代碼又稱行政代碼,是國家行政機關的識別標誌。壹般由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執行兩個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2007)、《縣級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 10165438)。由9個阿拉伯數字組成,相當於機構的身份號碼。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代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家統計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