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寫黃庭:魏晉人寫的《黃庭經》帖,是後人學習寫小楷的範本。都說“壹開始寫黃婷就恰到好處”。
2、輕描淡寫:原指描寫時用淺色的筆。現在更多是指說話寫文章,對重要問題輕描淡寫。舉例:寫文章要詳細,不要~。
3.形容邊角:比喻無中生有。曾樸《孽海花》回19:“幼顏曾和我說路上偷畫,她卻形容畫角,全放在文清身上。”
4、會寫會算:指有壹定的文化程度。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七回:“自幼姑父叫她讀書認字,她把所有的書都看了,把所有的字都認了,使她會寫字,會計算。”
5.擁抱,寫真誠:指以誠相待。
6、三寫黑字:指古籍容易出錯。同《三寫易字》。舉例:如果《仙女的兩個故事》在城市裏的拷貝很少,那就是傳播不正確,為什麽要指責呢?安和吳壹起去拜書。黃青宗羲《野史之辯》:“五十年前,耳目相遇,最偉大者已悟此。如果要靠紙上的字,用黑色寫出來,怎麽可能是真的?”
7.三易字:指古籍容易出錯。金葛洪《抱樸子·元蘭》:“故有古語:‘寫三本,魚成魯,虛虎成虎。"
8、喪肝寫膽:比喻對人極其忠誠。同“輸肝輸膽”。唐·白居易《杭州刺史謝尚標》:“陛下食夜衣,吾當失肝寫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