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2000年6月5438+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確認普通話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普通話也是世界主要語言之壹,是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壹。普通話是漢語的標準語,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
現代漢語可分為標準語(普通話)和方言。漢語方言通常分為十大方言:官話、晉語、吳語、徽語、閩語、粵方言、客家話、贛語、湘語和平話。每個方言區都有幾種權力語言和多種“地方語言”。其中,使用人數最多的官話方言可分為東北官話、北京官話、冀魯官話、膠遼官話、中原官話、蘭銀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八個亞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