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懷疑的是拿出“從”字來證明。“從”在甲骨文中已經表示已故的女性祖先,因此可以認為它是壹個形聲字。由於已故的女性祖先自然以“女”為形式符號,“比”只是壹個聲音符號,兩個詞之間沒有必然的意義聯系。至於樓主的聯想,我只能說我誤解了構詞法:這不是會意字,而是形聲字。況且就算是會意字,也是左邊的女人。所謂的仰泳實際上是女人在男人背上嗎?所以樓主嚴重誤會妳了。
接下來,說“比”的字形像原始人在講和,這是不可理解的。甲骨文是原始人創造的嗎?根據目前的證據,我們只能說甲骨文是商代最早的文化,這壹時期的人們仍然保持著野獸般的講和方式?很難想象...當然,退壹步講,這個詞可能沿用了壹種更古老的字體。那個“舊劇本”會是模仿所謂的《野獸的和平》嗎?這個誰也說不清楚,因為沒人見過。但是,就目前的證據而言,認為“比”字是與野生動物講和後造出來的說法不太站得住腳。
第三,甲骨文、金文和楚簡的字形都在這只“人”形手的前端有壹點曲折或纖細的跡象。我以為這個標誌是這個詞的原意:吃飯用的勺子。這個字形實際上描繪了壹個正在吃東西(或不壹定在吃東西)的人:身體微微前傾,壹手拿著食物容器(不壹定是勺子,可能是壹些小工具)。因此,這個詞的本義是勺子。後來,匕首的含義逐漸由此衍生出來,應該很容易理解。
第四,這種說法沒有相關文獻支持。除了依靠字體之外,解釋壹個詞的原意的另壹個非常重要的標準是它是否得到古代文獻的支持。因為僅僅依靠字形很難準確地描述壹個詞的原始含義:妳有妳的看法,我有我的理解。但是,如果有相關文獻明確使用這個詞來表達某種意思,那麽證明力就強得多。然而,“比”字是用來表示女性生殖器的嗎?不會。當然,這個意思很少需要表達,所以看不到是正常的。然而,還有另壹個證據表明,古人沒有用“畢”來表示女性生殖器。
這個證據來自“子”字。“子”字的本義是生兒育女。查古文字插圖的解釋很可笑。據說因為孩子是從女人的子宮裏出生的,所以用“宓”這個詞來表示,這個詞的意思是宮殿住宅和新生嬰兒“子”。不管子宮和宮殿的區別有多大,創造這個詞的人真的很強大。事實上,他已經知道女人生孩子的地方叫做子宮,所以它由代表宮殿的單詞來象征...其實是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的說法,將“米”字理解為房子,而許慎當時的觀點是“子”字的意思是“牛奶。”這意味著培育。孩子在房子裏,當然是養孩子。然而,事實上,許慎在這裏的理解是不正確的,因為“子”字的本意不是養孩子,而是生孩子。把“宓”理解為宮殿只能導致許慎的錯誤,所以在這裏,“宓”根本不能理解為宮殿,但它很有趣。在這裏,樓主不妨YY...
是的,看甲骨文字形。雖然“子”字頂部的“宓”字與房子的形狀非常相似。但在這裏,真正的意義應該是指嬰兒出生的地方,也就是女性生殖器。所以這個“字”的本義很明確。既然有如此生動的符號來表達這壹含義,那麽“畢”的所謂野獸和平的嫌疑將被徹底清除。
推薦的書籍有唐蘭的《中國文獻學》、裘錫圭的《文獻學大綱》和蘇培盛的《現代漢字大綱》。前兩本書側重於古文字,而最後壹本側重於現代漢語。我的閱讀建議是先讀《中國文獻學》,除第六節《簡史》外,前十節略過;在此基礎上,《文獻學大綱》的前五章可以省略。《現代漢字大綱》第壹章和第四章要看完,其他的可以接手。
我不知道為什麽我不能發送網站,但這些書是在網上下載的。樓主也可以留個郵箱之類的聯系方式,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