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有的人很容易喜歡壹個人?
為什麽總有人很容易喜歡上另壹個人?精神上容易喜歡,心理上習慣把“容易喜歡”稱為“暗戀”暗戀壹詞的原始起源是指19新世紀的社交聚會活動或民族舞蹈。《現代都市詞典》給出了Crush的概念:“和某人在壹起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很有魅力,很獨特。”暗戀作為“容易喜歡”的壹種,不同於“喜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暗戀比真正的喜歡要直接得多。有時候,妳不太了解crush,就會說他已經“談戀愛”了。另壹個明顯的區別是,暗戀來源於幻想。我們常常覺得暗戀對象是絕對完美的,甚至根據現實生活我們都不需要去接觸和相處。妳也可以無條件的信任ta,持續的關心ta,忍不住去想ta,幻想和ta在壹起的各種場景,在腦海裏和對方共度壹生。所以,暗戀更像是在電視上看到大牌明星,看到Ta光芒萬丈,讓人著迷,然後迷戀上Ta。人們不壹定知道自己私底下是什麽樣子。僅僅通過他們在舞臺上和在他們面前的戲劇表演中表現出來的東西,人們就會獨立地幻想他們在生活中所期待的東西。暗戀是壹種以幻想為主,盲目跟風,喜歡的很快。它不同於真正的愛和喜歡。為什麽我們會突然喜歡上壹個人?如果我們的朋友表現出突然喜歡上壹個我們第壹次見面的人,我們會怎麽想?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好朋友太幼稚,甚至很醜。現實生活中,確實不是每個人都會盲目跟風,很快喜歡上壹個人。但這種看似僵硬瘋狂的愛情背後有其邏輯也是可以理解的。總的來說,生硬瘋狂的愛,與其說與童年缺乏關愛有關。在家庭關系中,愛的缺失使得這類人比普通人更渴望被愛。同時,他們對愛情的理解還在下降。比如,我們要相信壹個人是愛我們的,必須要對他進行全方位、長時間的評價。但對於自卑的人來說,很可能對方只需要幫個小忙,溫柔壹點。因為對愛情的極度渴望,可能會促使這些人在感受到對方微妙的好感時,想要投入壹段感情。另外,如果壹個人的愛情觀過於理想,會讓他們很容易很快陷入瘋狂的愛情。這類人對自己的生活,對自己的生活愛人,壹直有著過於理想化的規範。舉個例子,如果壹個女生很喜歡歌,但是卻不擅長,那麽當她遇到壹個唱歌很好聽的男生,自然會被她身上相應的亮點所感動。這時候她會無限擴大對方的優點,然後會對其產生強烈的好感。這種愛情包含了很多幻想的成分。所以有時候,這種人喜歡的並不是壹個真實的人,而是因為他們腦子裏的幻想。這種喜歡的感覺通常是溫暖而短暫的。因為,當他發現對方的真實模樣與自己的幻想相差甚遠時,他喜歡的人氣會迅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