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津:簡稱“天津”,取市名中的字。
3.該河地區屬於古冀州。省會石家莊。
4.山西省簡稱“晉”。春秋時期晉國的所在地。省會太原。
5.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取地區名稱中的字。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
6.遼寧省:取省首字母,簡稱“遼”。省會是沈陽。
7.吉林省:簡稱“吉”。省會長春。
8、黑龍江省取首字簡稱“黑”。省會哈爾濱。
9.上海:簡稱上海或申。相傳吳淞江(又名蘇州河)下遊的壹段古稱“湖渡”,故簡稱“上海”。據說,戰國時,淳(黃歇)封在這裏,所以黃浦江被簡稱為淳或,而上海被簡稱為申。
10,江蘇省:簡稱“蘇”,取省名中之字。省會南京。
11,浙江省:簡稱“浙”。省會杭州。
12,安徽省:西有霍山,又名萬山,故簡稱“安徽”。省會合肥。
13,福建省:簡稱福建。“閩”來源於當地古老的民族名稱“閩”,或來源於當地古老的名稱“閔月”,或來源於中國最大的河流“閩江”。省會福州。
14、江西省:贛江是全省最大的河流,所以簡稱“贛”。省會南昌。
15、山東省:春秋五代時期,定都在太行山以西的壹個國家,在太行山以東稱為“山東”;金代以後,“山東”逐漸成為行政區域的名稱。春秋時魯在此,故簡稱“魯”。省會濟南。
16、河南省:境內大部分在黃河以南,故稱“河南”。古為禹州之地,故有“禹”之簡稱。省會鄭州。
17,湖北省:簡稱湖北。古代屬鄂州管轄,故稱“鄂”。省會武漢。
18,湖南省:湘江貫穿全省,故簡稱“湘”。省會長沙。
19,廣東省:古代屬南粵管轄,故簡稱“粵”。省會廣州。
20.廣西壯族自治區:秦代屬桂林縣管轄,故簡稱“桂”。自治區首府南寧。
21,四川省:北宋時在東部設置四川峽四路,後簡稱“四川”。現在還在用,周代蜀國就在這裏了。戰國時被秦國吞並,設蜀郡,所以簡稱“蜀”。縮寫“四川”取“四川”二字。省會成都。
22.貴州省:明代設立貴州布政司,省名取自典籍,簡稱“桂”。秦時屬貴州中郡,唐時屬貴州中路,故又簡稱“黔”。省會貴陽。
23.雲南省:因位於雲嶺之南而得名,簡稱“雲”。戰國時期,東部地區屬雲南國管轄,或因雲南著名的滇池而簡稱“滇”。省會昆明。
24.西藏自治區:簡稱“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
25.陜西省:戰國時期,大部分領土屬於秦國的領土,所以簡稱“秦”,定都xi安。
26.甘肅省:過去該省以甘州、利州的首字母命名,簡稱“甘”。境內大部分地區屬古隴西縣管轄,故簡稱“隴”。省會蘭州。
27.青海省:簡稱“青”。省名取自中國青海湖,以省首字母為簡稱。省會西寧。
28.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自治區首府銀川。
2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
30.海南省:是壹個新建的省份。原為廣東省的壹個地區,是中國第二大島。因為明朝在這裏設立瓊州政府,管轄整個海南島,所以簡稱“瓊”。省會海口。
31,臺灣省省:簡稱臺灣。省會臺北。
擴展數據:
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壹級地方行政區域的名稱。元朝實行的行省制度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各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的地方機構,全稱“中書省”。腹地(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直屬中書省管轄。當時有***10個省,1個中書省,1個鄭玄研究所。
明初沿襲元制,然後各省權力太大,把各省分成三部分。下設承辦宣傳部、檢審司、指揮使司三個部門,均為省級行政區的最高機關,分別擁有行政權、司法權和軍權。當時有***14外交部、2直隸地區等邊疆行政區。
清朝繼承了明朝的制度,讓所有大臣負責宣傳和部署。但負責部署的大臣管轄範圍直接稱為“行省”,在各省使節之上設置固定的總督、巡撫,負責本省的軍政,使節成為總督。當時有***18部署部門(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
建國後,國家層面的地方行政單位壹度是大行政區,歷經多次變動,基本穩定在1965;天津成立於1967,海南成立於1988,重慶成立於1997,同年收回香港,澳門收回於1999。目前,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