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所謂的關於漢字規律的“六書”。“六書”是周朝晚期至漢代的六種規制,是通過分析周朝以前的造字方法而總結出來的。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提到的“六書”,分別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借用和註釋。
象形文字是用線條畫出物體的形狀,這樣人們壹看就知道它是什麽。比如水、太陽、月亮和山。這種象形方法是創造漢字的最早方法。這種構詞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事物沒有“形”到“象”,於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產生了指示字和會意字。
指事物,這是壹種在象形文字的基礎上增加簡單的指示符號來創造新詞的方法。通常使用壹個或兩個抽象符號,或者使用壹個象形符號加壹個抽象符號來表達壹個新的詞義。如:上、下、本、末。指示只是壹種輔助造字方法。因為只有很少的含義可以通過指代事物來表達,所以漢字中的指代詞很少。
理解是壹種造字方法,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起來代表壹個新詞。如:從、眾、休、苗。壹般來說,認識字是組合字符。它以象形文字為基礎,但仍然不能滿足需要,於是形聲字出現了。
形聲字法是使用最廣泛的方法。它是壹種造字方法,使用兩個現成的符號,壹個代表意義(語音方面),另壹個代表聲音(語音方面),它們共同代表壹個新詞。大多數漢字都是形聲字,其主要類型有:左旋和右旋:松散型、情感型和描述型。右傾和左傾:領導、戰爭和時期。上面的形式和下面的聲音:空間,鮮花和柵欄。下上:思、秋、梨。內部形式和外部聲音:問、辯、聞。外表內心聲音:包裹,包圍和房子。
以上六種方式可以概括為左右、上下、內外三種關系,其中左形右音最為常見。形聲字有語音成分,所以它不同於象形、指稱和認識。形聲字的結構相當簡單明了,即使在今天,許多新詞也可以用形聲字的方法創造出來。
此外,“六書”中提到的造字法還包括借、轉註。借是借用已有的詞來代替要造的詞,即賦予舊詞新的意義,成為壹種新的造字方法。例如,“Xi”這個詞原本是壹個會意字,表示這只鳥在鳥巢裏。後來,隨著“棲息地”壹詞的出現,“Xi”壹詞也被借用來表示方向。轉註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形狀相同的單詞,它們的含義可以相互註釋。如“老”和“考”、“回”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