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粉絲圈”或“粉絲圈”,就是粉絲板塊。《同人誌》(fanzine)是壹群誌同道合的人壹起出版的書籍和出版物,但大多與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且多為自費,不同於商業漫畫,有更大的創作自由和“想畫什麽就畫什麽”的味道。另外,傳統版的《同人誌》應該寫成“同人誌”而不是“同人誌”,因為“誌”和“誌”在繁體字中有明確的分工,只會讓人產生誤解,容易與其他名詞混淆;而日本人的同人誌寫法和傳統寫法壹樣,寫“同人誌”。我們還將討論這種漫畫迷文化。雖然,按照上述“範”的定義,還包括獨立的小說、詩歌等創作出版物。但在這些獨立的文學領域中,很少使用“範”這個詞。這就是基本定義和“範”字所用領域的區別。本文中的“粉絲”是指漫畫文化的粉絲。
不同種類的“繁峙”在繁峙中也有各種各樣的分類。首先要說的是“原創”和“改編”的區別。“原同人誌”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都是自己創造的。理論上他們自創的成分比較高。至於“範雎改編”,有人稱之為“範雎演繹”,即改編其他已有的故事,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變部分人物,甚至合並幾個故事。雖然主題取自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在藝術上,再創造也是壹種創造。再加上,就算是“原創範誌”,也不代表真的沒有別人的元素。
有時候會出現別人的動漫角色。甚至有些“原創”是別人故事的主心骨,不過是穿上自己創造的角色,換個時間地點組成的。像這樣掛羊頭賣狗肉,比明確表示是改編更沒新意。這些情況不算多,但足以證明有時候“原創”和“改編”並不像是有楚河漢界,兩軍對壘。我們不應該不認同壹方,因為大家不都是畫自己想畫的東西,表達自己的想法,做出自己的創作嗎?有人將改編粉絲編年史細分為“動畫改編粉絲編年史”和“遊戲改編粉絲編年史”。這種分類,讀者能找到名字,知道意思,作者也沒必要再解釋壹遍。奇怪的是,前者通常被稱為“阿尼帕羅”,後者被稱為“加姆帕羅”,其中“帕羅”是“戲仿”的簡稱。而“範雎改編”又叫“戲仿”。
但是字典裏對“戲仿”這個詞的解釋通常是貶義的,要麽是拙劣的模仿,要麽是滑稽的模仿別人風格的詩。即使妳想把這個詞改成中性,但“模仿”和“改編”總是有區別的但既然已經用上了,作者也沒有能力再拉韁繩了。此外,還有所謂的“個人編年史”和“二人編年史”。其實壹般的範編年史,大部分都收藏了四五個人或者更多人的作品,但這些叫“個人編年史”、“二人編年史”,都是只有壹兩個人的作品。但我們不同意將“個人編年史”、“雙編年史”的名稱與“粉絲編年史”區分開來,這似乎是將我們自己與“粉絲編年史”割裂開來。“粉絲”所指的其實就是這種自創的粉絲文化,所以即使得到了壹個人,也不應該在沒有壹群誌同道合的人的情況下把自己拉走。我們認為稱之為完全由世衛組織繪制的粉絲編年史更為恰當。
粉絲圈裏也有人把《樊誌改編》稱為“樊誌改編”和“樊誌解讀”,我們不認同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