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成書於漢永元十二年(100)至安迪建光元年(121),是東漢時期儒家學者、文獻學家許慎所著。許慎根據書寫形式創立了540個偏旁部首,將9353個字分別歸類為540個部分。根據形狀系統將540個零件合並為14個類別。按照這個14的類別,詞典正文分為14篇,卷末壹個標題,全書15篇。《說文解字***15卷》,包括《序》1卷。在《說文解字》中,許慎系統地闡述了漢字的規律——劉舒。
《說文解字》開創了部首查詞的先河,後來的字典大多采用部首查詞。歷代學者對《說文解字》多有研究,清代研究最為繁榮。段玉裁《說文解字註》、朱《說文解字註》和桂馥《說文解字證》;王雲的《說文解字》和《說文解句》尤其為人稱道,他們四人也被尊為“說文四大家”。
在造字方法上,提出了“六書”理論,即象形、表意、會意、形聲、音聲、借聲。而在《說文解字》中。徐“對《六書》作了全面而權威的解釋。從此,“六書”成為壹門專門的學問。
象形字的定義:象形字是指用文字描述概括的客觀實體來表達詞義的壹種造字方法。用這種方法造出來的詞壹般都是有形的、比喻性的所指名詞。如“日、月、水、山”等。許慎對此的解釋是:“象形字,畫入其物,隨體而行,日月也。”
象形字的分類:按形體結構可分為單形象形字和組合象形字兩大類。
象形字的特點:壹是簡潔性。“畫入其物”的象形文字不是繪畫,而是書寫符號和文字。在描述客觀實體時,他們只勾勒和關註字形的簡單性。二是典型性,即著眼於客觀實體的典型特征,從而增強象形文字在書寫文字和表達意義方面的鮮明功能。象形字的局限性:象形字的造字方法很難表達無形的、形象的抽象事物。
象形文字為表示事物、理解和聲音的單詞的形成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