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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別字和通假字的區別

通假字是古人的壹種習慣,就是寫字的時候本來就有壹個專為A的意思而造的A字,但是寫字的人並沒有把A字寫出來,而是寫了壹個和A音相同的B字,A字和B字構成了通與離的關系。比如司馬遷在《項羽本紀》中記載了項伯對劉邦說的話:“下雨天妳得來謝項王”,即要求對方早點來而不是來得太晚,是不真誠,不禮貌的。明明應該寫“早”字,司馬遷卻寫了“蚤”字。許慎在《說文解字》P283說得很清楚,“跳蚤”本來就是“咬人跳蟲”,也就是今天的“跳蚤”。我們不能說司馬遷不會寫“造”字P137,也不能說當時沒有出現“造”字。其實“造”這個詞在先秦時期就有了:

《左傳》?召公三年:“早逝”;另壹個“隱居三年”:“早逝”;

荀子?非相:“先不急,不早打算。”

《戴李記》:“天子之善,在於早教而選之。”

使用“早”的例子也可以在《史記》中找到:

《孝史》:“天子必懲文成,悔其早逝,惜其不盡壹面。”

《留在侯家》:“五日後有早會。”

《三王世家》:“齊,年少,無子,立下大功,不幸早逝。”

但在先秦兩漢時期,以“蚤”為“早”的例子很多:

詩經?颶風?七月:“第四日,其蚤。”

“記得嗎?”《譚弓上》:“孔子作蚤,負手拖杖於門搖。"

《左傳》?二十三年的公:"跳蚤怎麽了?"

“孟子?夏:如果齊人有妻有妾,有官職,如果情人出來了,就要喝酒吃肉,然後回去。他老婆要吃喝,她就有錢了。他的妻子對他的妾說:“情人出來,吃酒肉再回頭;“問他們和吃的人是不是有錢,如果沒有人出現,我就是愛人所在的地方。”跳蚤開始的時候,給了好人想要的東西,但是中國沒有人能和他們說上話。死去的東郭墓中,祭者乞其餘;如果妳不夠,就照顧他——這才是滿足的方式。

史記?周本紀:“太子讓其父蚤死,立其子林。”

史記?《始皇帝年譜》:“我進去的時候說,‘妳為什麽不告我?甚至在這裏!”"

漢書?文姬皇帝:“壹司問蚤建太子。”

這兩個詞在古代和現代都是同音字,所以兩者相近。

類似“趙無極與跳蚤”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

邊和叛亂——

“說文?田邊" P291:"河畔,田界也。從外地來的,半個聲音。”

《左傳》?相公二十六年》:“若不三思,若有農行,太鮮。"

什麽都做錯了?難壹:“歷山農民侵堤。”

可見“岸”是指田邊,現在稱為“田埂”。

“說文?壹半”P28:“謀反,壹半反也。”

“尚書?大寶:“三督與懷壹之亂。"

什麽都做錯了?用人:“我羞辱了伯夷和小偷,所以我背叛了主。”

但正如段玉裁在《說文解字註》中所指出的:“古代有許多假銀行為漢奸”,如:

史記?夏本紀:“孔家以來,夏有多王侯。”

史記?殷本紀:“民怨,諸侯有壹面,所以是重刑。”

疲憊和(罷工)

“說文?喬布》P156:“老葉,來自喬皮音。”

《左傳》?二十六年入公》:“奸時動,累時露。”

什麽都做錯了?見秦第壹眼:“兵者終身外曝,士者倦多病。”

史記?《河渠經》:“我打仗打得精疲力盡,不該幫妳嗎?”

史記?齊悼王家人:“漢軍疲憊,將矣。”

可見“疲勞”就是現在的疲勞和疲憊。

“說文?網部" P158:"去吧,發個罪。從網上,可以。凈,罪凈也。妳說妳有才華,進了網絡,就送妳。”意思是免除罪犯的懲罰。這就是中國古代常見的“罷官”“罷官”的由來,即寬大為懷,只撤官職不處罰。

但在古代,這兩個字屬於同壹個母宋部,而且是同音字(後來因音變而讀作兩個不同的音)。現在仍有Pí念的詩,如毛澤東的詩“壹絕英雄驅虎豹,無英雄怕熊”),所以“擊”常作“倦”,例如:

什麽都做錯了?外儲說“左上”:“停止苦民。”

“盧春秋?簡選:“老弱擊民,可勝他人精英練其材。"

“盧春秋?懺悔:“怕士卒止弊,缺糧。"

史記?秦本紀:“要堵住法度的力量,就要負起監督在下的責任,去極端化。”

史記?秦始皇傳:“兵民必止戰。”

史記?《項羽傳》:“兵敗,則為兵也。我會接受的。”

對於以上三組詞“造、蚤”、“反”、“累”、“巴”,學術界壹般是這樣稱呼的:前面的叫原詞,後面的叫通用字。古籍中出現通假字時,要根據字的讀音來讀(比如“巴”不能讀成bà,而要讀成pí),根據字的意思來理解。當然,我們不難看出,只有當A和B這兩個詞同時存在時,才能借用A而不是B。

(二)通假字出現的原因

那麽,為什麽作者寫的是通用字而不是字面字呢?這個問題要從四個角度來理解。

首先,如前所述,這是古人的壹種習慣,壹種時尚。比如“棗”字,司馬遷也用過,但由於古人往往習慣用“跳蚤”代替“棗”,司馬遷也不能免俗。據計算機統計,“跳蚤”壹詞在《史記》中出現了64次,“早期”壹詞被直接使用的只有27次。其中“跳蚤死亡”14次,“過早死亡”4次;“跳蚤卒”8次,“早期卒”1次。《韓非子》中,帶“早”的“蚤”字出現18次,“早”直接用了4次;《論衡》中“早”字用了6次,“早”字直接用了36次。所以壹般來說,時代越晚,通假字越少,時代越早,通假字越多。

其次,唐代顏師古指出,古人用諧音代替,是因為記錄語言時“手忙腳亂”。清代趙翼在《語叢考》壹書中說得更清楚:“同音異義之人不知,故誤不知,世人稱之為別字。”第壹個這樣寫的人可以再寫壹個字,但後人會效仿,它就會成為壹個合法的“過”字。

第三,古籍幾乎被秦火燒毀,直到漢惠帝取消“攜書令”,向民間征集書籍。但是收入很少。漢代的書大多是老人背的,寫的,重寫的。因為背誦的時候只記住壹個單詞的發音,不壹定能記住它的形狀,所以難免會因為方言、口音、記錄者文化水平的差異,導致同壹個單詞以不同的形式記錄下來。

第四,其實古人過去過節還有壹個很重要的認知原因,就是清代學者王念孫、王父子在文淑常說“訓詁之精,不在言”他們認為“所有的字都是因為音的相似而連在壹起的,求字不求音,令人窒息。”“古漢字通用,有音。”他們強調,當有這個聲音的時候,就意味著表達了這個意思,聲音可以表達意思。閱讀者讀音,聽者聽音知意。因此,壹個聲音用哪種字形書寫真的不重要。所以古人並不太在意(更何況沒有政府來規範語言,連字典都沒有)。所以我只好讓人隨意按照聲音錄音)。文盲不識字,請人讀家裏的信,聽聲音就知道意思了。就是這個原因。這種理解在某種程度上是正確的。因為,歸根結底,聲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語言是憑借聲音而存在的。所以,記音是最重要的。只有把這個發音記錄下來,才能完成記錄的任務。

(3)通借。

在現代壹般學術著作或大學教材中,壹般請假和借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舌尖是有字在裏面,就是有字不寫,寫了諧音;借口是“這本書裏沒有字,全靠聲音。”比如“呃”P196本來是指人的頭發,所以許慎解釋為“頰毛也如發。”並舉例說明用《周·》中“兒”的本義“作其衡”(即觸摸龍的觸角)。然而,幾乎在任何壹篇古文中,“ér”二字都是必不可少的。人們沒有為這個連詞創造另壹個詞,而是用“er”這個詞來記錄這種語言中的連詞,它原本的意思是“頰毛”。甚至第二人稱代詞“女”P258和第壹人稱代詞“我”P267都是借用,因為它們是“原物”。第二個人說,他先是借用了男女之“女”,後來又借用了河南壹條河的“汝”。“我”原是壹種古代兵器(1975陜西周元遺址出土),但因其與語言中的“wǒ”字諧音而被借用,人們也從未為其專門造詞。

然而,在過去,人們並沒有明確區分這兩個概念。甚至在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中也說:“外來詞的產生有兩種情況。壹個是他們有自己的文字,人寫字的時候寫壹個諧音...第二是他們沒有文字,從壹開始就借用了。(547頁修改重排)“但現在,這兩個詞在學術界的分工已經越來越明確,“有其詞”的“通”已經不叫“借”了。這是我們應該知道的。

錯別字,顧名思義,指錯別字等詞。

所以錯別字不是通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