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的本義沒有吃的意思。只有和醫學聯系在壹起,才有這個意義,或者說可以入藥。賦字詞義的演變可以說明壹些問題。《正字通》解釋為“衣、衣、體皆羨”。所以,服務的初衷,和裴彤,常常推崇同名。
所以“服藥”和“壹次服藥”的特殊含義可能與早期用藥有關。《山海經》中記載的藥物可以分為幾類:
(1)有效佩戴或服用者,
(2)有效飲食者,
(3)那些現在吉兇未蔔的人,
(4)有害。如果說《山海經》十八卷的排列是按照書寫的時間順序或者出現的時間(人們認為這本書不是壹個人壹次寫的),那麽前幾卷的很多藥物都是以“佩”或者“賦”的形式使用的,後面幾卷的用量明顯增加。似乎可以大膽推斷,前期穿和服可能是壹種主要的用藥方式。當然,這只是基於常識的推測,仍然沒有充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