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漢語和英語在語法上的* * *和個性。
壹、漢語語法研究現狀從1898《馬史文通》出版至今,漢語語法研究經歷了壹百多年的發展進步,從壹開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覺與成熟,從壹開始的註重語言個性到今天的語言個性並重,漢語語法研究發展到現在,無論視野、團隊、方法、個性,但是,相對於其他語言,尤其是印歐語系,漢語在語法上有太多的例外和特殊性。當我們試圖揭示漢語語法的本來面目時,卻發現漢語語法中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問題和現象,漢語語法研究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景象。(1)“標準”問題是百年來漢語語法研究的中心問題之壹。馬史文通(1898)模仿拉丁語語法體系,接受形態學的重要性,認為漢語語法的規則可以通過對各種詞類的解釋和說明來說明。馬建忠先生提出“句子閱讀是單詞的組合。”但是,單詞在句子閱讀中必須有它的位置,單詞的匹配必須基於它的類別和範疇,采用基於“單詞”的語法體系。1924黎錦熙先生的《新編漢語語法》采用了以句子成分為基礎的語法體系。黎錦熙先生是繼馬建忠先生之後,用西方傳統語法理論解釋現代漢語白話文語法最成功的學者。他在1924出版的《新漢語語法》的“導言”中說:“妳知道最近學習語法的新動向嗎?簡單來說,可以稱之為‘基於句子的’語法。”黎錦熙先生在195再版的序言中說:“新漢語語法的優點是以句本位為中心,以構成句子的六個成分為出發點。”1982朱先生在《中國漢語》第壹期上發表了論文《語法分析與語法體系》,提出了反對“句本位”的觀點。他認為“漢語造句的原理和短語造句的原理基本相同”,“句子只是獨立的短語”,“如果把各種短語的結構描述得足夠清楚,句子的結構其實也就描述得很清楚了”。同年出版的《語法講座》和《語法問答》1985都明確了王先生“以短語為基礎”的語法體系,對我國今後的漢語語法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1994期間,徐通鏘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上發表了兩篇論文,分別是《字與漢語的句式》和《字與漢語研究的方法論》,異軍突起,提出了“以字為本”的研究思路。他認為:字是漢語的基本結構單位,其特點是壹個音節與壹個概念相聯系,形成壹個“65438”。同年,邢先生在華中師範大學的壹次學術報告會上提出了小句中心理論。第二年(1995)在《中國漢語》上發表了關於小句中心的論文,第三年(1996)發表了《漢語語法》。在引言中,他明確指出“這本書的語法體系除了這些單標準的語法體系之外,還有多標準的語法體系。例如的多重標準詞句系統,和馬的多重標準詞短語系統,等等。(2)語法單位的劃分。語法單位的劃分是標準問題的另壹種表現。壹般認為漢語語法單位有四個層次:語素、詞、短語和句子。但是,在劃分和區分這些語法單位的過程中,會出現分類的困境;所以,為了解釋這些語法現象,關於漢語語法單位還有其他的理解。首先,關於是叫語素還是語素有不同的理解。“語素”和“詞素”這兩個術語都是英文morpheme的中文譯名,英文morpheme原譯為“語素”。1958,在朱先生的建議下,先生將其改為“語素”。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研究現代漢語詞匯和語法的著作和相關教材中普遍出現了“語素”和“語素”這兩個術語。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越來越多的著作使用了語素,也出現了許多解釋選擇原因的作品。其次,呂叔湘先生在區分短語和復合詞時,把詞和短語之間的單位稱為短語詞。他認為,在詞和短語的劃分中,語法原則和詞匯原則有時是相互矛盾的;這個矛盾可以用“語法詞”、“詞匯詞”等不同的名稱來解決;但這種做法是做不到的,所以在語法上可以看作是壹個詞,在詞匯上可以看作是壹個短語的“中間體”,可以稱為“短語詞”。其次,句子可分為簡單句和復句,構成復句的單位可稱為“分句”;如何進壹步理清從句和簡單句的關系?邢先生的小句中心理論提出了語法單位是語素、詞、短語和小句的觀點。(3)此外,郭銳根據不同語段在語篇組織中的本質特征,將漢語語法單位分為四個層次。第壹級是語素和語素,第二級是詞和短語,第三級是分句和從句,第四級是句子。這裏可以看出,如何劃界、定義和理解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壹個需要不斷研究的問題。這就是本文所要討論的糾纏現象的起源。(3)語法現象的分類如果劃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麽分類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對每個語法單位的詳細研究需要進壹步分類。比如語素,壹般分為語素和語素。語素和語素之間,又回來了詞和語素的劃分問題。在漢語語法分類的諸多問題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發生在20世紀50年代的三次大討論。壹個是詞性的分類,壹個是主語和賓語,壹個是簡復句的劃分。傳統語法研究都是從詞類入手,但由於漢語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形態變化,詞類劃分壹直是漢語語法研究中有爭議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漢語詞能不能分類,用什麽標準分類,建立什麽樣的詞性體系,如何處理那些多功能詞。高先生認為中國人就是①。語言與語言學[J]。語文學習。1958②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的問題[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③興付逸。句子中心理論[J]。中國語言,199。(1)張斌、胡玉書兩位老師認為漢語存在詞類差異,主張根據不同的語言特點具體分析,詞類的區分不能脫離結構來談意義。(2)周祖謨先生主張根據詞的句法功能和詞匯特征來劃分詞類,對兼類詞的識別提出了重要觀點。時至今日,詞類劃分的三個標準——意義、形式、語法功能已經得到公認,大家對兼語的看法也是壹致的;然而,對於副詞如何劃分虛詞和虛詞,實詞又有哪些小類,如何看待差異詞,以及感嘆詞和擬聲詞如何分類,都沒有統壹的認識。關於漢語主語和賓語的討論,從7月1955到4月1956,歷時近壹年。討論的焦點是從結構形式上確定主語和賓語,還是從意義上確定主語和賓語。周祖謨、張誌公、胡玉書、張斌和曹伯翰都表達了相同或相似的觀點:主客體的範圍必須兼顧結構和意義。(4)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的問題》(1979)中特別提到:“從語義上看,名詞和動詞之間,也就是事物和動作之間,可以有各種各樣的關系,決不僅限於施事者和受事者;主體和客體不是相互對待的兩個組成部分。主語是謂語,賓語是動詞。但就句法成分而言,如何區分賓語和補語,以及對狀語材料多樣性的理解,仍存在復雜的情況。”關於簡復句的問題,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漢語是否需要分為簡復句。雖然大部分人認為應該區分,但是到現在還是有不同的聲音。簡單句和復合句要區分,但沒有明確的界限;關於這個問題的研究和討論壹直在進行。其他語法現象的分類,或多或少表現在短語的結構範疇、句類、句式、句式上。分類不清是因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為語法現象復雜。所以現代漢語語法有各種糾結。二、現代漢語的語法糾結是什麽?這裏所說的糾結,主要是指兩個相鄰的語法單位或同壹語法單位的不同範疇之間界限模糊。總有壹些語法現象存在著復雜的分類困境。“糾結”壹詞出現在語言研究領域,可以在呂叔湘的《漢語漫談》(1981)中找到。在書中的第三章,他提出了“形、音、意的糾纏”來說明文字中形、音、意的錯綜復雜的情況。在語法研究領域,許多專家學者已經糾正了這種復雜的情況:①高。關於漢語的詞性分別是[J]。中國語言,1953 (10)。②文獻和胡夫。說說詞的分類[J]。中國語言,1954。③中國語文編輯部編分。1956.④陸繼平。漢語中的主語和賓語問題[M]。北京:中華書局,1956。葛現象已有或多或少的描述和解釋,但不叫“糾纏”。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的問題》(1979)中說。這裏的中間狀態是本文討論的“分類困境”的表現形式之壹。2005年,李前菊先生在《雲夢學刊》第26卷第1期發表論文《現代漢語語法單位和詞類的模糊性》,將語義學中的模糊性概念納入語法研究,指出了語法單位和詞類劃分中的“中間狀態”,明確指出了語法單位和詞類劃分中的模糊性。1993,邢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上發表論文《漢語復句與簡單句的矛盾與糾結》,指出:“長期以來,人們壹直為現代漢語中簡單句與復句的界限問題所困擾,企業也在努力尋找壹個標準來劃清兩者之間的界限。”《語法研究復句導論》(2003)中也說“在客觀世界中,事物A和B之間往往沒有絕對明確的界限..其實,復合句和簡單句之間既有對立,也有糾結。”在這裏,邢老師把這種簡單句和復合句難以劃清界限的問題稱為“糾結”。莫超老師在《甘肅師範大學學報》1999發表的《漢語語法單位教學難點及相應措施》壹文中也提到“漢語語法單位壹般認為有語素、短語、句子四個層次。相鄰的語法單位之間總有壹些‘兩屬’的語言現象,甚至在最復雜的語法單位——句子中也存在著難以定義的糾纏。”“中間狀態”、“語法單位的模糊性”、“糾纏”和本文討論的當代漢語中的語法糾纏壹樣,都是指各個層次的語法單位之間的分類困境。劃界或者分類其實是壹回事。正如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的問題》(1979)中所說,“放置問題自然會提出實體問題,如果不糾纏純名,如量詞、單位詞、單位名詞等,就不值得爭論。”但當名字問題影響比較深的時候,“也有不純粹是名字問題的名字問題,比如詞組、短語、結構”,就需要擺出來說清楚了。三、現代漢語中漢語語法糾結的原因漢語語法糾結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壹是漢語語法研究的狀況,二是漢語語法本身的特點。壹、漢語語法的研究現狀導致漢語語法的糾結。眾所周知,漢語語法是在西學的影響下形成和發展的。《馬史文通》模仿拉丁語語法體系,《新漢語語法》模仿英語語法體系。兩位作者都根據西方語法對漢語語法進行了批判。雖然後來的專家學者開始意識到這個外殼並不適合漢語語法本身,但他們只能以這個不適合的外殼為坐標,探索漢語語法的特點,並做進壹步的修復工作,使這個外殼盡可能地適合漢語語法。因此,無論是語法體系還是名稱術語,都對《馬史文通》有相當大的保留和繼承。當漢語語法的特點隨著研究的深入越來越清晰的時候,學者們開始對壹些名稱的內涵和外延做進壹步的調整。傳統認知的影響和漢語語法的現實是有區別的,所以語素、詞、短語之間的關系非常復雜,短語和句子之間也有糾纏,導致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糾纏。在漢語語法的研究中,也可以從相關語法單位的定義中看出糾結的原因,因為很多概念是相互定義的。比如說到副詞,壹般說大部分副詞做狀語,說到狀語,也有說狀語可以做副詞的。這種狀態也會引起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紛爭。第二,漢語語法的特點。關於漢語語法的特點,壹直有很多觀點和討論。有兩個基本特征:壹是漢語是單音節的,二是漢語沒有形式(說它缺乏形式更恰當)。經過進壹步細致的研究,目前已經公認的漢語語法的主要特征是:漢語詞類和句法成分之間沒有簡單的壹壹對應關系;漢語句子的構造原理和短語的構造原理基本相同。漢語語法的主要語法手段是語序和虛詞;量詞和語氣詞在漢語中使用廣泛。此外,漢語語法的特點還應該包括:獨特的結構、靈活性和意合性。(2)可以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缺乏形式。這是漢語最基本的語法特征,在20世紀30年代逐漸得到明確。準確地說,是漢語中缺乏嚴格意義的形態變化。漢語缺乏形態變化,所以詞類和句法成分之間沒有簡單的壹壹對應關系,所以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和短語的構造原則基本相同,所以漢語主要靠語序和虛詞,所以劃分詞類非常復雜,所以法律單位的界限模糊,產生爭議。2.獨特的結構。與印歐語相比,主要表現在主謂結構和動補結構的獨特性上。主謂結構的主語和謂語之間可以加語氣詞,可以有停頓,如“他上學去了——啊,他上學去了”。主謂結構可以做謂語,構成主謂句。動補結構的獨特性主要表現在謂語中心不跟所有賓語,這與西方國家有很大的不同(①朱。語法問答[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②龔。漢語語法研究述評[J].語法研究導論[M]。商務印書館2003年的語言和漢語語法大不相同。其他如存在句、處所短語作主語,但施事出現在賓語位置;再比如並列句和連謂句,其中的謂語有很多表語成分。這些都是漢語語法中特有的現象。3.靈活多變。漢語句子的內部順序是靈活的,可以在不改變句子基本意思的情況下改變其內部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