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張海報上的字是書法作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定,可以在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中保留或者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嚼字》主編黃安靖說:“因為書法藝術本身就需要創意,有些字可以變形,不能輕易誤判。就像我們現在用的簡化字,很多都是從古代書法中的異體字衍生出來的。當然,書法中的異體字也需要符合書法字典中的傳承。”
“魯”字的演變
同時,黃安靖還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也規定,廣播電影電視使用的文字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準。
單從書法角度來說,有網友表示“行書、草書、草書沒有絕對的錯別字和正確的寫法,除非錯得離譜,往往是壹種情緒,用筆壹口氣寫出來的,沒必要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