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的程序:
1,本人申請並積極繳納合作醫療基金;
2.村委會審核並向鎮管理站提交籌款花名冊和籌款票據;
3.鎮聯合治療辦公室審核聯合治療資助表並向縣聯合治療中心申請簽證;
4.縣綜治經辦中心核實後,辦理簽證、蓋章、登錄、確認。
農村醫療保險報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新農合醫保卡;
3.門診病歷和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費用收據原件;
5.費用明細清單;
6.如果委托他人辦理報銷,則需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總而言之,國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費用異地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④出國就醫。醫療費用依法由第三方承擔。第三方未能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