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糾紛的原因是什麽?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股東名冊記載糾紛、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股東出資糾紛、新資本認繳糾紛、股東知情權糾紛、請求公司購買股份糾紛、股權轉讓糾紛、公司決議糾紛(包括確認公司決議效力糾紛和撤銷公司決議糾紛)、 公司設立糾紛、公司執照返還糾紛、發起人責任糾紛、公司收益分配糾紛、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公司合並糾紛、 公司分立糾紛、公司減資糾紛、公司增資糾紛、公司解散糾紛、申請公司清算糾紛、清算責任糾紛、上市公司股權糾紛涉及範圍較廣。
可能是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公司決議糾紛、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糾紛等。因此,公司股權糾紛取決於糾紛的來源和焦點,然後確定它是哪個案由。
二、如何處理公司股權糾紛
1,股權轉讓雙方的糾紛應當列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應當列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訴訟糾紛應列為被告,公司為第三人,並追加其他股東的利益為第三人。
3.出資瑕疵股權轉讓引發的糾紛股權受讓方明知轉讓方出資瑕疵仍受讓股份的,債權人或者公司有權將股權受讓方列為被告,要求其對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未繳出資承擔連帶補充責任。受讓方不知情的,不應當承擔責任,也可以將轉讓方列為被告,請求撤銷轉讓合同。
4.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份引發的糾紛案件涉及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糾紛時,壹般應將顯名股東列為被告;當涉及到隱名股東要求顯名時,公司被列為被告;當涉及與第三方的糾紛時,第三方和知名股東將被列為* * *共同被告。第三人與隱名股東,第三人應將隱名股東列為被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公司股權發生了壹些糾紛,就有必要找到壹種合適的方式來解決這些糾紛。如果我們願意通過訴訟解決,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肯定是必要的,同時我們需要確定被告,因為可能需要將公司列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