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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象形詞典

《六字造字條例》中的解釋性象形文字,屬於“單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勾勒出所要表達的對象的形狀特征。比如“月”字就像彎彎的月亮的形狀,“馬”字就像烏龜的側面形狀。“馬”字是有鞍的四足馬,有魚頭、魚身、魚尾的魚,“草”字是兩束草。“太陽”這個詞就像壹個中間有壹點的圓,很像我們直視太陽時看到的形狀。指事物屬於“單體造字法”。與象形文字的主要區別在於,能指詞包含了繪畫中更抽象的東西。比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度上加壹分來標註的;“兇”字是在陷阱上加壹個十字符號;“上”和“下”是畫在主體“我”上方或下方的符號;“三”用三條橫線表示。這些文字的草圖都有比較抽象的部分。形音屬於“組合造字法”。形聲字由形聲字(也叫“義符”)和音符(也叫“註”)兩部分組成。形側表示詞的意義或類別,音側表示詞的讀音相同或相近。如“櫻”字,其形旁有“木”表示是樹的壹種,其音旁有“嬰”字表示其讀音與“嬰”字相同;“筐”字旁邊是“竹”,表示是竹制品,聲音旁邊是“獄”,表示其讀音與“獄”字相近;“牙”字的下半部分是牙的形狀,“停”字的上半部分是音側,表示該字讀音相近。理解屬於“組合造字法”。壹個認識字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字組成的,這些字組合在壹起,用形或義來表達該字的意思。比如把“酒”這個詞和液體“水”結合起來表達意思;“解”字的拆分意思是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實現的。“歌”是指鳥的聲音,所以由“口”和“鳥”組成。轉讓票據屬於“使用漢字”。不同地區因為讀音不同,地域阻隔,對同壹事物有不同的稱呼。這兩個詞用來表示同壹個事物,意思相同時,就會有相同的偏旁或成分。比如“考”和“老”這兩個詞,本義都是長輩;“頂”和“頂”都是頭頂的意思;“巧”和“孔”的本義都是孔子。這些詞有相同的偏旁部首(或成分)和分析,在發音上也有語音關系。打著“用漢字”的幌子。壹種語言中的壹個詞,本來不是為它創造的,根據它的發音依賴於壹個同音異義詞,即利用已有的同音異義詞來依賴新詞的意思。比如“春”原是“水原”,是象形的,是商品春假借的春;“錢”是壹種農機具,實際上是作為錢借來的;“人才”是“草木之初”,打著人才的幌子。其實古人直到有了六書才創造了漢字。因為漢字在商代已經有了相當系統的發展,所以當時沒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劉舒是後來人對漢字進行分析和總結的系統。然而,當“六書”體系產生時,人們在創造新詞時就以此體系為依據。看來“壹”“越”是形聲字,“凹”“凸”“越”是指示詞,“壹”“越”是認識詞。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象形文字占大多數。這是因為畫東西是最直接的造字方式。但隨著文字的發展,需要仔細劃分的東西越來越多,比如“鯉魚”、“鰣魚”、“鰣魚”、“泥鰍”,都是魚,用象形的方法很難把它們的特點和區別仔細畫出來。所以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是用形聲字旁邊的“魚”字來說明其屬,然後用讀音相近的表音字來區分這些字。在現代,80%的漢字是形聲字。許慎在《六書》中對漢字造字方法的定義左敏安的解釋補充說明:壹個漢字的象形圖構成了它的物體,這個物體和實物類似。2.描述客觀事物的形態。1.筆者不同意“以形會意,以知己相合”這種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來的說法。2.象形文字書寫麻煩,形式往往不統壹。日、月、山、態、箭、停【趾】和魚,都可以通過視覺識別,通過觀察可以看出意義。1.在象形圖的基礎上,增加參考符號進行標記。2.純參考符號。1.在許慎的定義裏,“見而知之”就像是解釋象形文字,“見而知之”就像是知道。2.六書中,指示詞的數量最少。3.象形可以用來表達客觀事物,意義可以用來表達抽象概念。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上,向下,向上,向上,向下,向上,向下,向上,向上,向下,向上,向上。組合兩個或更多的象形文字來表達壹個新的意思。武功、信仰、腳步、涉、慕、落音,以物為名,舉壹反三,互相借鑒。段解釋《說文解字序》中的說法:“以物為名”是半意,“舉例相補”是半音。也就是說,形聲字是組合字,壹半是“象形字”,代表形狀或屬性;另壹半是“音標”,代表發音,組合成壹個字。1.形聲字發展較晚,但發展很快,現在占漢字的90%以上。2.形聲字和會意字是組合字,不同於象形字和能指字。3.形聲字的出現,解決了象形字不能表達抽象概念的局限。4.由於字形的不斷發展,形聲字中的形聲字符號有些形狀發生了變化,很難看到原來的象形模樣及其屬性。江、賀、鯉魚、鯽魚、黃鱔、黃鱔、金錢豹、蝙蝠、蛟龍等轉移到。關於轉讓的解釋眾說紛紜。筆者認為“雷劍”指的是同壹個部首,“同意互相接受”指的是同壹個部首的幾個同義詞,可以互相解釋。1.“同根”應該是《說文解字》方面的。考證、老年、成就、查封都沒有文字,靠聲音來說明事情。1.當壹個新的事物(或新概念)出現時,它在口語中已經存在,但在筆端沒有代表它的詞,所以需要用同名同音的詞來表示。1.只有聲音相同或相似,與詞義無關。2.借詞在古代被廣泛使用,與當時文字的匱乏有關。3.古代文獻中有很多外來詞,給後面的閱讀帶來困難。4.有時,古人也在“自有其事”的情況下進行假貸,往往導致混亂。淩、常、如:河名→第二人稱代詞→腋窩→副詞,相當於“也”字:鼻→自傲:壹匹六尺高的馬→傲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