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以S,SH,CH和X結尾的單詞前加-es,讀作【iz】。
3.對於以“元音字母+y”結尾的單詞,添加-s並將其發音為【z】;對於以輔音+y結尾的單詞,將y改為I,加上-es,讀作【iz】。
4.以O結尾的單詞,大多加-s讀作【z】;所有以元音字母+o結尾的單詞都加上-s,讀作【z】;以O結尾的幾個單詞,在單詞末尾加上-es,讀作【z】。
5.對於以F或fe結尾的單詞,大多數將F和Fe改為V,加上-es並讀作【vz】。
集合名詞
1,集合名詞是語言學中的專有名詞,意思是可以用來指代壹組對象的詞,這些對象可以是人、動物或壹組概念。
2.形式是單數,但含義可以是單數或復數。這類集體名詞包括家庭(family)、團隊(team)、班級(class)、觀眾等。它的用法特點是:如果看作壹個整體,則表示單數意義;如果考慮其單個成員,它意味著復數意義。
3、形式是單數,但意義永遠是復數。這類集合名詞包括牛(牛、畜)、人(人)、警(警)等。其用法特點是:只有單數形式,但表示復數意義,作主語時謂語為復數;不與a(n)壹起使用,但可以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