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臥底也是出軌。她說不壹樣。具體區別在哪裏?她沒說。
現在想來,CICI理解的臥底應該是《無間道》。是正義感很強的“好人”幹的,出軌的是“壞人”。而“壞人”要作弊抓棋子,所以這種作弊是“與眾不同”的。
字典對欺騙的定義是“用虛假的言行隱瞞真相,使人上當。”——與目的和對象無關。
特別記得2002年,兩位武漢記者臥底丐幫40天,寫了壹部長篇紀錄片——臥底當代丐幫。這本書真實地講述了城市裏乞丐和流浪者的生活。《楚天都市報》的整版宣傳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我剛剛在搜索標題信息時發現,其中壹名記者詹原來是《楚天都市報》副刊的編輯。當然,這是後話。但如果換個角度來看,在這40天裏,為了得到最真實的第壹手資料,他們騙了多少錢和感情來幫助他們?
據說南方報業集團有句話叫“如果我們不能說真話,那就要保證永遠不說假話”。在新聞管制日益和諧的今天。我非常同意妳的觀點。
但是說到隱性采訪,說真話就要靠說假話了。
通過欺騙壹些人來幫助別人不被欺騙。不公平嗎?
誰也不是上帝,誰也沒有權利決定誰該不該被騙。-我想是的。另壹種聲音告訴我,犧牲壹小部分人的利益,是為了更廣大的群眾得到真實的信息。這是為了更多人的利益。少數服從多數,就這麽簡單。
但是,它也是楚天都市報。壹年大雨,報社攝影師在馬路上發現壹個沒有蓋的窨井。經驗和直覺告訴他,這麽大的雨,沒有遮蔽物,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於是記者在雨中“等兔子”了幾個小時,拍下了壹名男子壹邊騎車壹邊摔跤的畫面。光影的瞬間,精心的構圖,整張照片的效果非常震撼。該報刊登後,該窨井迅速被有關部門修復,有效防止了更多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許多讀者寫信指責攝影記者采取袖手旁觀的態度,在他預測到危險的時候讓事故發生。還在拍?!也是直接從人性和道德的雙重角度批判這個人。
記者解釋說,如果只是拍攝窨井,不會有這麽震撼的效果,達不到社會效果。如果沙井不修好,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他是對的。而這就是為了更多人的利益而犧牲壹個人的利益的標準。
但是,當預測到危險時,幫助防止危險不是每個人的職責嗎?
葉炯大叔說,想想妳看的動物世界。無論動物處於什麽狀態,攝影師都不會幹涉。我還記得院長和小美小姐都說,新聞拍攝是客觀的,攝影師不能轉移話題。
但是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告訴我們,要盡可能的幫助別人。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人的責任。
矛盾嗎?
作為壹個“人”,我們應該盡力去改變不好的事實。作為“記者”,我們應該做的是尊重事實,盡量不參與事件,保證其客觀性和真實性。
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不能兼得嗎?
不知道攝影記者最後有沒有被單位處罰。但我知道的是凱文·卡特,他自殺了。有人說是良心,有人說是輿論壓力。不管什麽原因,結果都是壹樣的。他自殺了。他在獲得新聞界最高獎普利策獎三個月後自殺了。
.....實習暫時中止,我有點慶幸。否則我就要做與自己的是非相矛盾的事情。當然,逃避總是暫時的,該面對的總要面對。希望能有壹個不那麽矛盾的是非觀來指導自己最終面對的時候想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