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憲宗死於1487年。太子朱佑樘即位,改國號為弘治。朱佑樘是孝宗皇帝。明孝宗即位後,力圖扭轉憲宗政治上的腐敗現象,驅逐黨羽,逮捕侍郎李子升、梁芳,革除黨羽。拆除和消除官員,召回壹千多人,如任傑,侍郎蒯鋼,並懲罰他們的罪行。去掉法王、佛、佛、真人等頭銜。處死惡魔僧侶姬曉。任用人才,提拔徐普、劉堅、李東陽、謝遷等名臣參與機要事務。提倡直言建議,反復修改行省,求直言,使官員直言。註意節儉,減少和免除供應的材料,節省各種費用。孝勤於政事,多次減免災區糧稅。禁止朝臣過問公務,禁止宗室和官員侵占土地,侵占百姓利益。重視司法,讓天下所有部門都記錄重刑犯,慎重處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制定《討刑條例》。十五年,《大明會典》完成。孝宗在位18年。他在位期間,社會矛盾緩和,統治階級相對穩定,平定外患,史稱弘治中興。
弘治十八年(1505),五月七日死於幹青宮,時年36歲,被尊為“至誠正直的明道聖人神武,最仁慈的皇帝”。據說孝順是因為意外感冒。宦官、太醫院大使、醫院審判員劉、太醫高廷和等人未經商議擅自開藥,致使孝宗誤服藥物,流鼻血而死。泰陵於10月19日下葬。
孝宗是明中葉唯壹壹個勵精圖治的賢君。他即位後,首先裁掉宦官和不幸的大臣,宦官、婉妃及其黨羽都受到了懲罰。消滅了2000多名傳教士;送走禪師、真人等240余人:追回佛教徒、佛師等780人,送回故土。他還調整了內閣班子,罷免了萬安、尹稚等無知、依附權力的內閣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