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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從文盲開始。

孩子們經常給我上很好的課,其中壹課就是學習語文。當他們學習單詞時,沒有老師,語法課本和字典。他們只是不斷的聽,記憶,分析,比較,最終理解每個單詞的意思。到了兩三歲,他們大概就能聽懂普通簡單的單詞了,而且說起來不會有任何錯誤。孩子往往喜歡聽人說事情,更喜歡陪客人。大的目的是壹起吃零食,但也是為了好玩,特別是研究別人的話,看看有什麽和自己相關的——了解,詢問或者可取。

我們過去學古代漢語也是用同樣的方法,老師也不解釋。只要看過,就要自己記憶,自己分析,自己對比。做的好的話,最後也能看懂,寫幾句,但是有很多東西沒有意義。我覺得我懂了,別人也懂了,但是看細節,還是不懂。連明人的小品都不斷點,何樂而不為?人學單詞,從高級漢語到低級漢語,只要不是聾啞人,幾乎沒有學的。說到學文學,就不壹樣了。恐怕只有少數人學過,也就是所謂學過的人當中。請原諒我坦率地重復壹遍。還有不少還在迷茫。

這自然是古文。因為我們雖然拼命讀古文,但時間有限,不像說話,可以聽壹整天;而且,我看的書可能是《莊子》和《文選》、《東萊博藝》、《溫孤觀誌》。從周代的文章到明代的文章,都很復雜。被古今各種騎兵隊踐踏過,腦子壹片混亂,當然也留下了壹些腳印。這就是所謂的“增益”。當然,這種“獲得”並不明確,大概多半是無法理解的,所以我覺得自己什麽都懂,其實並不知道。我覺得我是有文化的,但是我不知道。我本來就迷茫,所以寫文章自然也迷茫,讀者看文章自然也不會理解。然而,無論什麽樣的——文作者聽他說話,他壹般都是清楚的,而不是聽不懂的——除了那些故意顯示他技巧的發言。所以,我認為,這種“迷茫”的源頭是識字和讀書。

比如我經常用書上的詞。雖然不是生僻字,甚至讀者也不認為是生僻字。然而,如果壹個老練的讀者邀請我,給我壹支鉛筆和壹張紙,說:“在妳的舊文章裏,妳說這座山是' * ',那座山是'?搖滾,那到底是什麽樣的?不會畫也沒關系,勾個小輪廓給我看看就行了。請,請,請……”這個時候我會腋下冒汗,恨自己沒洞可鉆。因為我真的連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樣子,搖滾這個形容詞,從舊書上得來的錢,從來沒有被人理解過,壹旦實際檢驗,它就會變壞。除此之外,諸如“幽雅”、“精致”、“磕磕絆絆”、“喃喃自語”等等,還有很多。

說白話文要“像文字壹樣清楚”是老調重彈,但實際上今天的白話文很多連“像文字壹樣清楚”都沒有做到。如果要理解,我覺得首先是作者要放棄那些看似知道卻不知道的文字,把活生生的文字從活人的嘴裏拿出來,搬到紙上;也就是向孩子學習,只說自己真正理解的。至於古語復興,方言普及,自然是必須的,但壹個要選擇,壹個要有字典來確定其含義。這是另壹個問題,這裏就不說了。

整理:zhl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