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篆出現後,“福”字的寫法統壹為“左”和“右”。漢代以前,世界上幾乎沒有銘文。根據古籍記載,秦代小篆中的“福”字結構比青銅器銘文中的“福”字結構更清晰,“壹”、“口”、“田”三個字完全分離。
2.秦漢時期,“鸞”字的含義不僅指酒器,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也有“鸞者,曼也”的意思,並補充說“夫,鸞也,從顯,鸞聲”。可見,當時的“福”字除了祈福、祝福之外,還有“福滿”的意思,與“吉”在意義上是不同的。
3.漢代隸書盛行,當時的“福”字比小篆筆挺,尤其是“方”中“口”和“田”的筆挺最為明顯。此外,“福”字在“士”字旁邊稍有變形,為後來楷書的“福”字奠定了基礎。
4.立於東漢永壽二年的《孔廟禮碑》,全稱是《於孔廟禮碑》,是漢代的壹塊重要碑。禮碑用隸書書寫,筆畫細硬蒼勁,筆畫細、尖、尖,形成強烈的視覺對比。
在禮碑銘文中有壹句對後世產生重要影響的吉祥語——“天絕福”。這個詞的意思是“上帝保佑了他們(通常是人)”。歷代皇帝在向天祈福時,經常使用“天闕”壹詞,尤其是在清朝。
5.巧合的是,“福祿有同”這句話也出現在另壹座漢代紀念碑曹全碑上,意思是“共享幸福”。
從《天爵賦》和《福祿遊記》中,我們不難發現漢代人的思想與先秦相比發生了壹些變化。先秦的“福”基本上是為自己祈福,而法帖和曹全碑的“福”字則是為他人乃至整個世界祈福。這種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漢代儒學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