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結構由點、橫、豎、撇、撇、鉤等筆畫組成,再加上格、折。點畫組合成壹個詞叫架子和結。點畫的長短、粗細、疏密可以變化,但這種變化有其規律和審美要求。
某些風格特征的結構取決於相應的鋼筆技巧。這就是唐代孫的《樂譜》所說的“壹點成壹字之規,壹字定壹字”的道理。筆法之所以能決定結構,是因為“筆法”在起作用。所謂“筆勢”,主要是指繪畫操作過程中產生的運動情境和運動方向。書法是空間性與時間性並存的藝術,其時間性決定了點畫書寫不可重復。每壹筆落下後,都有壹個運動慣性,也就是手勢,它決定了下壹筆必須跟著上壹筆,結構就從中出來了。不同的筆畫產生不同的結。此外,在用筆中運用提、壓的手法,不僅調整了筆觸,而且使筆觸更加復雜多變、生生不息,結構更加活潑千變萬化。
當然,在承認用筆決定結構這壹原理的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結構在書法本體論中是壹個獨立的意義,是其自身的原理。總之,結構技法的原理無非是各種對立的因素。
我認為用唐代歐陽詢楷書“結構”三十六法中的“惟妙惟肖”來概括什麽樣的楷書是好的更為恰當,即參考字的各部分的筆畫結構,結構的方法,註重規則,避免失去氣勢,使之恰到好處密度好,就是要安排得當,遠近呼應,回避得當;把字體的上半部分做好,就是要穿得正,蓋得密,蓋得密,上半部分能向下叫,下半部分能向上答;把下部做好,貼緊,適當拖拉,支撐有力,使中心穩定,相互呼應,整體而富有精神;要使關系的幾個部分好起來,就必須相互聯系,相互回應,適當讓步,彌補不足,做到有機統壹,各有姿態,和諧多變,完整獨立地形成;要使筆畫交叉好,有粘有散,筆畫要短而連貫,主功能要附副,前後有接,點畫要順,做到主後呼應,顧盼錯落。要使筆畫好,要調換位置,增減點畫,動實以補虛,借勢借勢,使虛與實適當,統壹變化,字體才能完美;周圍結構處理得好,周圍的筆畫要舒展,圈裏的筆畫因其形體而舒展;還需要整體大小合適,高度合適,銜接緊密,主副壹體成型,這樣的結構才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