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數名詞是指可以用數字來計數,可以分成個體的人或事物;所以它有復數形式,當它的復數形式在句子中作主語時,句子的謂語也用復數形式。
單位不可數名詞;原來是不可數:不可數
不可數名詞是指不能用數字計數,不能劃分為個體概念、狀態、品質、感情或物質的事物。壹般沒有復數形式,只有單數形式,而且不能放在不定冠詞a/an前面表示其個體意義,通常與名詞短語連用,相當於漢語中的a+(量詞)+名詞,量詞的意義取決於與具體名詞的搭配。但當不可數名詞表示“壹種、壹個領域、壹次”、“壹次”和壹種情緒時,當不可數名詞用來指引起這種情緒的某件事或某件產品或作品時,也可以直接在前面用不定冠詞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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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既是可數名詞又是不可數名詞,那麽它就是單形同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