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壹般的規律是:凡是表示現錢的都會用“戶口”旁邊的貝字;有形的載體,如書籍和宣傳冊,可以用作“賬戶”或“賬目”賬本和賬本可以通用,而賬本和賬本可以通用。
但是,“欠錢”“心裏有賬”“記這個賬”簡單來說就是金錢和財產的交換,不能用毛巾字旁邊的“賬”,否則就會“欠賬”“心裏有賬”“記賬”。
例如,“簿記”意味著記錄財產交易,並記錄財產交易;“會計”是指在空白賬簿上書寫文字,以顯示財產的交換。實際情況可以通用。
又如:“審計”,即通過各種渠道得到準確的產權交易所,檢查產權交易所;“審計”是指打開賬簿進行檢查,並檢查賬簿中記錄的內容。實際情況可以通用。
因此,“戶口”永遠不能作為“戶口”,它指的是交換財產;您可以使用“帳戶”或“分類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