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烽火臺遺址是漢代杜威居延、張掖縣壽水所轄邊塞上的烽火臺和城墻建築遺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和甘肅省金塔縣境內。從北部的搜狗諾爾,到南部的毛姆。邊塞遺址由東北向西南傾斜,全長約250公裏。建於漢武帝第三年(公元前102年),東漢末年廢棄。居延烽火臺遺址多由木筏、碼頭組成,也有封閉的,如壽水金關遺址。沿著居延烽火臺狹窄的防線,有大量的亭臺樓閣和城墻。當時這條防線起到了切斷匈奴與羌族聯系的作用,同時也形成了漢與西域交通大動脈河西走廊對匈奴的屏障。
居延漢簡出土於居延鳳儀遺址,時間為漢武帝末年(公元前3世紀初)至東漢中期(公元12世紀初)。對其* * *,分別於1930 ~ 1931、1972 ~ 1976、1986、1999 ~ 2002年進行了四次考古調查和發掘。
1930期間,原西北科學考察組在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河(弱水)流域進行考古調查和試掘。沿弱水兩岸,北起宗建阿瑪,南至毛姆(今丁鑫),約250公裏,布肯托尼與波羅松支之間約60公裏,有漢代磚墻、亭臺樓閣,其遺址共發現竹簡約10200枚。這些竹簡現在在臺灣省的“中央研究院”裏。其過程在《內蒙古額濟納河流域考古報告》壹書中有詳細記載。這次出去的地方比較多,有宗堅阿瑪、破城、瓦因托尼、波羅松芝、布肯托尼、察合爾鐵、金關、地灣、大灣。
1972年秋,由甘肅省博物館、酒泉地區和解放軍駐地部隊組成的甘肅省居延考古隊,沿黑河進行考古調查,南起金塔縣雙城子,北至居延海。在調查踏勘的基礎上,於1973、1974年夏秋季,對金關、破城子、加曲塞三處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共獲得漢簡2萬余枚。其中,在金關遺址範圍內,有37位* * *探險者出土了11577枚竹簡;破城出土竹簡7865枚;甲渠第四奩出土竹簡195枚。這些竹簡現藏於甘肅省博物館。另外,在1976的夏秋兩季,在布加勒斯特以北地區進行了調查。
地灣發掘於1986,20多位探險者獲得了千余件漢簡,大部分殘破不全,十分遺憾。
1999年秋,經過三年的工作,以內蒙古考古研究所副所長魏健為首的考古學家在甲曲後關及壹系列烽火臺發現了500多枚漢簡和數百件其他文物。本次發掘的後續工作仍在繼續。
在上述四次發掘中,除出土竹簡外,還發現並出土了弓、箭、弩、倉庫印章、貨幣、木刻畫等文物。在這些文物中,有壹封信比較重要。這封信是由紅色織物制成的,它被裝飾在上面。墨水筆篆書是“張掖杜威的信”。它可能不僅是通關的文件,也是高官的象征。
居延出土的漢簡絕大多數是木簡,簡牘很少。從形狀和大小來說,有幾種,如簡(紮)、兩行、簡、驗、符、簡、簽名、書、簡、單、通、切。
這些簡書有的在廢棄前仍在使用,有的出土時甚至被裝訂成書。壹些編織繩已經腐爛,但仍然保持著原來的書的形狀。其中壹些分散在附近,可以合並成壹本書,另壹些分散在各處,需要整理。
竹簡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記載了居延地區的駐軍活動和興亡史,還保存了西漢中期至東漢初年的部分文獻,涵蓋了整個漢族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哲學、宗教、民族等領域。
經初步整理,簡書多為居延駐軍文書,此類簡書占文書最全。
《駐防內容簡書》記錄了完善的駐防體系,詳細而靈活,特別強調傳輸速度和各館之間的相互配合,形成了高效的警戒通信系統。這對於研究我國古代的烽火制度,還原居延都督防禦的結構,了解整個居延軍事體系的組織、紀律和作戰指揮,都具有重要的價值。
如建武初年的17件“塞有篝火”,長38.5厘米,其中16件頭部有圓點,尾部有標題。這本簡書記載了巨眼隊長所轄的加曲、掃井、鎮北的防禦條例,報告敵情、放火、進守、求援。條例規定了匈奴入侵的不同位置、人數、時間、意圖、趨勢、天氣變化等各種情況下,篝火的種類、數量、方式、如何傳遞、錯誤如何糾正等等。
此外,居延漢簡中還有許多關於屯田開墾的竹簡。這有利於我們了解當時的墾荒制度。
二是登記清點各種名稱的書籍和武器、禮品、錢糧書籍等。姓名包括歷史卒名、卒家姓名、官卒姓名、卒家姓名等。,而且還有記錄官員和爪牙日常工作的“筆記本”和“日記本”。
如62件出土的“騎士名”橫寫三排,按軍營建制登記100多名騎士的姓名、職務、籍貫等。除了被除名,還有統計各館軍事裝備的《防禦者之書》、《傷殘軍人之書》、《防禦者之書》。有“出入簿”或“糧食簿”,用於記錄出納的錢和糧食;有“驛馬名簿”和“驛馬閱簿”,後官誌中也有所謂的“官簿”,即在其下屬亭臺任職的官員、官員名冊;在檢查站的廢墟裏,還有登記簿、經過的地方、符號等等。這些書都有自己的書寫格式,按照規定的內容填寫。
第三是書。顏師古曰:“在此,改之,以文書改其字。”愛情書籍,反映壹個監獄的訴訟程序。據《唐傳》記載,當時的刑事程序是搶劫、搶奪、遞書、查問、評報、押獄。居延遺址的名書是建武三年的《侯所負責之事》壹書,出土於甲戌侯管二十二室。* * *出土簡書36本,36號是這個檔案的標簽。
從時間、內容、簡要系統來看,這是蘇軍與柯敏在甲戌之爭的部分檔案材料。包括該書、丈夫在杜翔的報告以及居延縣簽發的官方文件。前兩本書是科恩的懺悔記錄。據供述,加曲的侯蘇壹雇傭科恩在傑德幫他賣魚,約定以40萬元的要價賣出5000條魚,並以壹頭黑牛和27個石谷作為雇傭費用。知道科恩賣了不到40萬的魚,就把黑牛賣了給老婆的生意補了32萬,還欠了8萬。回來後,科恩用蘇軍雇他的兒子去釣20個石谷。原則上蘇軍也應該付給科恩余款。然而,蘇軍起訴居延縣搬遷和杜威大廈,謊稱科恩無償出售借給他的牛。當上級要求查明此事時,杜翔私服上報了兩份供詞,隨後得到了居延縣的批準。.....《科恩事務的責任》壹書完美地記錄了刑事訴訟的前三項。如此完整詳盡的監獄管理資料描述極為罕見。就獄制而言,提供了壹份基本完整的縣法院查處具體過程的資料,為漢法研究提供了壹份難得的資料。居延漢簡中有許多關於獄訟的簡牘,但由於簡牘零散、殘缺,過去往往無法清楚地了解其內容。現在,找到這樣壹份完整的材料,將大大有助於類似竹簡的整理和研究。
四是官員任免、軍紀獎懲等公文和業務。,包括官員的任免;土建工程的施工項目、規格、材料、人數;書和各種光盤,法律,合同,解體等等。它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
第二類是政策、法令和重要事件的概要。這樣的書很多,有漢武帝之子劉緒篡權的情節,有都榮的功德,有桑弘羊做了高級司農後的贖罪令。還有王莽時期改官制,改長安名,平五品秩的事情。
第三類是年表。歷年竹簡、畫冊數量較多,記載了梁武帝的年數,有元朔元年、元壽四年、袁涵二年、太史二年、鄭和三年、侯元元年。從趙迪到王莽的年號基本上是連續的,宣帝稱帝時年號最多。從王莽到建武初年,年號的記載比較混亂。這恰恰反映了當時農民起義等社會狀況和政治動蕩。
這種簡書除了年號外,還記載了日期和時間,為我們研究當時的歷法體系提供了重要信息。除了以上三類簡化書,還有很多。如出土的《李翔山簡刀》是鑒定刀劍優劣的專著,可能是《包廂劍刀》的部分抄本,《韓曙文藝誌》的佚文,以及《九九書》、《集九篇》、《論語》等其他著作。在居延出土的醫學簡牘中可以找到例子,無論是望、聞、問、切的診斷方法,還是丸、散、丸、制劑等治療藥物的處方,都可以了解當時人們的狀況,是研究中醫不可多得的資料。除此之外,還有壹些關於歷書、分支表、天文星象、星位、日食、地理等方面的簡體字書籍。居延的短暫延續也是中國書法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使用簡牘從春秋戰國壹直延續到魏晉唐宋,歷時壹千多年。從居延出土的竹簡來看,書法風格基本是李殊曹彰,書法已經基本成熟。從點畫到結構,從簡約到整體,我們都極其講究。工整的隸書端莊精準,細致飄逸;以及大量的章節和速寫,用筆自然簡潔,行雲流水,銜接自然。這些簡書大多是低級官員寫的,可見當時書法的整體水平是很高的。竹簡書法的幾種字體各有特色,筆畫精美,有古雅典之美,真的是中國書法史上輝煌的篇章。觀察和研究它們,必將促進當代書法藝術的繁榮。
從首次發現居延漢簡到現在,人們對它的研究從未停止過。而且隨著居延漢簡的進壹步分類和考古發掘,人們對它的研究也越來越深入。
總體來說,居延漢簡研究經歷了三個階段。第壹階段是簡牘的簡單考證,第二階段基本上是基於簡牘的歷史考證,第三階段是從簡牘的出土地點、類型、內容等角度進行綜合分析。隨著居延漢簡的進壹步分類和考古發掘,人們對它的研究也越來越深入。如李、、孫應民等撰寫的《居延漢簡人名年表》壹書,是聯系名人著作進行研究的。羅賢文先生的《居延漢簡》是從醫學系統專門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