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契是壹種竹木憑證,正面有文字,側面刻有用於核對的齒痕,是壹種契約性文件;它也指單詞。《辭源》、《辭海》和《漢語大詞典》對“書法”壹詞有兩種解釋。以《辭源》為例,壹是《猶言》;二是“合同等書證”。
此外,從這些字典中引用的文獻證據來看,人們認為《易經》和《尚書序》中的“書約”是指文字,而《李周》中提到的“書約”是指合同等文件。
事實上,這些詞典中列出的兩種解釋都不是“圖書合同”壹詞的本義。在紙張發明之前,當竹簡被用作主要的書寫載體時,“書契”原本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的東西。它通常壹式兩份。兩枚竹簡壹面書寫,壹面放在壹起,壹面刻上壹定數量的齒,然後雙方各持壹枚,作為憑證,便於驗證。
用文字記錄相關事項,刻牙將在今天起到封騎印的作用。今天,在居延、敦煌等地發現的漢代簡牘中,妳可以看到許多這樣有文字和牙齒的“書契”。有些是與食物、金錢和貨物出入境有關的憑證,有些是進出檢查站的通行證,有些是執行邊防任務的證書,等等。根據日本學者米仁山明的研究,牙刻不僅起著核對的作用,還起著用不同的牙形和牙數記錄相關數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