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於”的壹部分簡化字(但無論是《簡化字總表》還是《通用規範漢字表》,都沒有規定“於”簡化為“於”,只有大部分網站規定了部分簡化,《新華字典》將“於於”解釋為“與於相同”),“於”和“於”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共通的。
“於”的簡化只能適用於“於”的某些意義——介詞,如“關於”、“歸屬”。同時,“於”也是壹個姓氏,但與“於”不同。常見於文言文。
余的構詞法
壹、對於【duì yú】?
介紹壹個物體或事物的人。
二、因為【yóu yú】?
表達壹個原因或理由。
楊沫《青春之歌》第六章:“隨著養育自己的理想實現,她的心情也漸漸平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