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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中的第壹格、第二格、第三格和第四格分別代表什麽?如何應用?

1,德語第壹種情況:

在句子中做主語或表語。

這是新的。這本書是新的。

2、德國第二種情況:

在句子中做定語,表示所有的關系。

她是我的妻子。他是我妻子的兄弟。

3.德語的第三種情況

作為句子中的間接賓語,這個賓語不是動作的直接接受者。?

比如我的電腦。我父親給我買了壹臺電腦。

爸爸代替我買了壹臺電腦,而電腦是“購買”動作的直接接收者,因此“我”使用第三個網格mir。

4.德語的第四種情況

在句子中做直接賓語,即動作的直接接受者。?

我買了壹本書。

“買”的是“書”,所以Buch是買的接受者、直接賓語、第四格。

擴展數據

德語中第三和第四格的語序:

1.當兩個賓語都是帶冠詞的名詞(包括物主代詞)時,第三個賓語通常在前面。強調時也可以把第三格賓語放在其後,這種情況很少見。

我把花瓶給了我媽媽。

2.雙賓語中有壹個帶冠詞的名詞和另壹個帶不定冠詞的名詞。這時帶定冠詞的名詞必須放在前面(縮寫:先定後不定)。

3.雙賓語中有壹個帶定冠詞的名詞,但另壹個是代詞,所以代詞必須放在它的前面。

4.雙賓語中有兩個人稱代詞(包括反身代詞)。這時第四人稱代詞必須放在前面。

5.雙賓語中有壹個人稱代詞,但另壹個是不定代詞,如alles、nichts、viel、ein-、welch-和das。這時,人稱代詞必須放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