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字的部首是筆畫,罰字的結構是:上下結構,罰字的筆畫順序是:豎、橫折、豎、豎、橫、點、橫折、豎、豎鉤。
懲罰名詞解釋:
罰(拼音:F ×)是漢語中壹級通用標準的漢字(常用詞)。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西周的金文中。許慎《說文解字》認為“從刀”“從禍”(李)二字,意思是人不被刀所害,只是用刀罵人就要受到懲罰。
第壹,刑罰由代表法網和代表判刑的刀組成,意為依法懲處。刑的基本含義是犯罪,也指刑罰和口頭處罰。
數據擴展:
現代學者普遍認為“刑”字由“網”、“言”、“刀”三個要素組成,組合起來表示字形中“刑”的嚴肅含義。“網”是生活中釣魚或捕鳥的常用工具。這裏表達的意思在於“羅網”,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之意。
“字”是文字的意思,“刀”是手段的意思。如果壹個人觸犯了法律,他會陷入圈套,受到言語的責罵和相應的懲罰。《李周地官司徒》中有壹句話“凡作惡多的人,壹放就要受懲罰。”“懲罰”在這裏用作動詞。不難看出,“懲罰”是對人的錯誤行為的壹種懲罰手段。
“罰”字包含了關於違法行為的全方位信息,以及“罰”的形式和力度。“網”就是提醒人們,他們要為所有的違規和錯誤承擔後果,沒有疏漏的機會;“言”就是言語,言語是有力量的,言語可以起到批評和懲罰的作用。
語言使用是壹門藝術,如果使用不當,語言也可能成為壹種暴力。當然,如果出現語言暴力,也要“懲罰”。“刀”是壹種更重的“刑”的形式,是以肉體懲罰的方式來懲罰犯罪。
總之,“刑”字的創造體現了古人對其含義的充分認識,漢字所承載的思維信息可以追根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