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的發音是,[z m: I?明]
釋義:載:寫於某輯,帶有莊重色彩;明:明白,說清楚。描述已明確公布和記錄的文件。
造句:?1)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保險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和業務範圍。
2)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的25%。
3)盡管已經描述了壹些使用方面的優選實施例,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尺寸在此之後受到限制?本發明的範圍在下面的權利要求中陳述。
4)壹方在書面文件中規定的收件人答復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期限,從文件中規定的日期起計算;如果沒有規定日期,該期限應從文件送達接收人時開始計算。
5)每家完成壹項服務,應向負責安排服務的工作人員登記,註明積分。
6)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7)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8)委托書或授權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代理事項、權限和歸屬。有效期限和委托或代理日期,並由委托人或主管機關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