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占有:占有;擁有、得到或保留某物。
第二,有字不僅是“有”的通稱,還可以理解為哲學名詞,意義也很豐富,可以表示存在、歸屬、發生等意義。可以是動詞、形容詞、副詞等詞類。
(1)存在:~關。~方(右)。~案件有據可查。~做好準備。~見* * *。
(2)表示歸屬:他~壹本書。
(3)表示疾病的發生和出現。情況~變化。
(4)意思是估計或比較:水有十多英尺深。
(5)表示偉大和豐富:~學問。
(6)用在某些動詞前表示禮貌:~老。~拜托。
(7)不定,類似於“某壹個”:~某壹天。
(8)詞綴,用在某些朝代的名字前:~夏。~宋朝。
(9)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