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世紀,德川家康建立了由幕府和藩屬國統治的封建制度,稱為“幕藩制度”。
在幕府制度下,將軍是日本的最高統治者,幕府是國家的最高政治機關。德川時代是壹個遍布全國的藩屬國。諸侯的統治者是忠於幕府的大明,幕府對他們實行交替朝覲制度。大明仍然有很大的獨立性,他們在自己的領土上擁有行政、司法、軍事和稅收權利。全國實行封建土地所有制,所有領主的土地都由農民按股份耕種。農民必須支付地租和履行各種封建義務。幕府對農民實行登記制度,嚴格控制農民的政治思想。實際上,各種諸侯國的名稱可以分為三類。第壹類是征服外國的將軍的親屬,他們的領土被封在馮靜恩附近。第二類是早年跟隨征伐外國的將軍作戰的忠臣。第三類是在戰爭中向幕府投降,但仍未能獲得幕府信任的人名。這樣的名字在邊境地區壹般都是密封的。幕府制度實施後,為了鞏固政權和保衛領土,幕府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直到明治維新後才被打破。可以說Mufan系統有利有弊。
江戶幕府實行的統治制度被稱為“幕藩制度”。中央政府是幕府,地方政府是藩屬。幕府不僅處於統治諸侯的地位,而且允許諸侯有相對的自主權。幕府的主要收入依賴於直屬領地每年的朝貢和幕府的進貢。幕府還壟斷了對外貿易。幕府疆域外的土地被劃分為約260個大小不等的諸侯(親王)。所有的諸侯和領主都必須定期拜訪江戶的將軍,這被稱為“出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