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體振動發出的聲音:鑼~。大~。
2.說話;語言:沒有~沒有聲音。呼~。
3.宣布;聲明:~明。~拜托。
4.名聲:~希望。名字~
5.首字母:~押韻。雙~。
6.語氣:先~。走吧。
7.量詞。用於發聲的次數:連續三次。
聲音,物體振動時能引起聽覺的波;也指說什麽讓人知道之類的。《說文》曰:“聲,聲也。”《禮樂記》:“情以物動,故以聲形。
聲(拼音:shēng)是壹個常見的漢字,最早出現在商代的甲骨文中。聲古字形由“比(清古字)”和“比(聽古字)”組成。本義指擊打吊卿發出的聲音,後泛指各種聲音。轉換成動詞,引申為聲音和宣告。“聲”能被人聽到,意味著人的名氣和名聲。壹個人壹旦出名,就會遠近皆知,所以有“名聲”“威望”之類的說法。由音引申,指漢語語音學中的術語,如聲母、聲調、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