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的定義:
聯合國在新世紀重新定義了文盲的標準,將文盲分為三類:
第壹類,不會讀寫的人,傳統意義上的文盲;
第二類,不能識別現代社會符號(即地圖、曲線圖等常用圖表)的人;
第三類,不會用電腦進行學習、交流、管理的人。後兩種類型被認為是“功能性文盲”。雖然他們接受了基本的識字教育,但在現代信息傳播高度發達的社會生活中,他們有很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