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書刊出版規則和要求,發現排版和編輯中的問題,及時糾正錯誤。新聞出版機構的校對工作有其特殊性和緊迫性,尤其需要註意名稱、標題、地點、機構名稱、時間、數字、引文和重要事實的校對,避免事實錯誤。
掌握校對標準:
1.編輯負責校對印刷的組織實施,及時收發稿件和樣稿,與印刷廠做好業務聯系。
2.校對應以原稿為準,不得隨意增刪校樣。發現原稿有錯誤,編輯有遺漏和錯誤時,應當註明,編輯人員應對原稿和校樣進行處理。如果作者提出修改,盡量堅持定布局、定字數的原則,減少修改的麻煩。
3.準確使用校對符號,杜絕錯別字和不規範用字,填補遺漏,糾正版面錯誤,嚴格執行三校對、校對制度,確保出版物質量。
4.校對以校對和折疊為主。根據實際情況,有些稿件由作者校對壹次,校對後由編輯復核壹次格式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