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家如何選擇字體大小
古人出生後不久就有了名字,長大後還要取字。這兩者聯系在壹起,並被稱為名字。關於兩者的作用,阿清人王應奎曾說:“古人的名字是正面的,而文字是有寓意的。”意思是名字是用來區分彼此的,而文字是用來表達美德的。它們在性質和用途上是不同的。壹般來說,在古代,第壹個名字是壹個階段性的稱號。小時候叫小名,大了叫大名。當有壹個字時,名字就成了應該避免的東西,當它相稱時,它只能被稱為字而不是名字。大多數情況下,壹個名字和壹個* * *字壹起構成壹個人的代號。雖然它們有不同的用途,但它們之間仍有聯系。古人取字大多是因為名字,幾乎不可能看出名字與字的內容無關。比如三國名將張飛,他的名字叫做夷狄。在這個名稱中,“飛”是名稱,“義德”是對“飛”的解釋,因為“飛”是“翅膀的美德”(通過拍打翅膀創造的功德)。再比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他的詞是快樂。名與字之間也有聯系,即“樂”是因,“樂”是果。只有生活在和平中,才能知道生活是幸福的。古代的名字有很多種,字也有不同的用途。起初,人們選字很簡單,往往只有壹個字,與字、伯、鐘、符等字聯系在壹起。例如,孔子的弟子顏回使用了“子淵”壹詞,冉耿使用了“伯牛”壹詞,冉雍使用了“仲弓”壹詞。這些名字中的“元”、“牛”和“宮”是他們的名字。當然,有些人在選詞時只是簡單地使用壹個詞,而沒有添加其他詞,例如陳勝的詞和項羽的詞。東漢以後,人名和字的選擇越來越講究,情況也越來越復雜。人們成名後,往往把選詞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選詞時註意模仿古人,如“學者之治”、“聖人”和“老師之明”。有人對當事人寄予厚望,選擇“溫柔”(長命百歲)、“永恒的安全”等字眼。這些都具有深遠的意義。除了名字和文字之外,古人還用數字來代替名字。號是固定的別名,又稱“別名”早在周朝時期,人們就開始取數字了。對此,“李周”解釋說,數字是“尊重它的名字更美麗”,這意味著數字是壹個尊稱或除了名字和單詞之外的好名字。早期的小號就有這個特點,擁有小號的人大多是聖賢和學者。如老子的綽號廣程子,範蠡的綽號李壹子批等。在先秦時期,有名字和數字的人並不多。到了秦漢魏晉南北朝的時候,取號的人還是不多。唯壹記錄歷史的人是陶謙先生(別名五六先生)和葛洪(別名抱樸子)。然而到了隋唐時期,隨著封建國家的興盛和文化的高度發達,取名字和文字之外的其他名字的人逐漸增多。比如李白的《青蓮俗人》、杜甫的《少陵夜老》、白居易的《香山俗人》都屬於這壹類。到了宋代,取號之風進壹步發展。眾所周知的《水滸傳》108都會有綽號,這代表了當時的社會風氣。明清時期,人們將編號視為壹種時尚,從皇帝到平民百姓,幾乎人人都有壹個編號。正如淩在《楊早辨》壹書中所記載的那樣,當時“村中有許多人,那些不識字的人各有其數,他們既平庸又瘋狂,他們都傲慢和自大。做兄弟的山和兄弟的水是可笑的,男人的松是竹子。最近女人也有了,人們稱之為‘像我這樣的卷毛老家夥’,這很可惜。“甚至壹些成為亡命之徒的小偷也有綽號。例如,上述書中壹個縣令辦案的例子就很能說明問題。這個例子說的是,壹個縣令在審理壹起盜竊案時,指控犯人為自己開脫罪責。囚犯突然說:“別傻了。”縣長不解其意。在四處打聽後,他意識到囚犯在叫自己的另壹個名字。在文字的使用上,取號不同於命名和文字,大多不受字數的限制。從已知的歷代綽號來看,有2個綽號,3個綽號,4個綽號,甚至有超過10個字符和超過20個字符的綽號。例如,清代畫家鄭板橋的綽號是12,即“康熙皇帝,學者,雍正,被授予乾隆進士稱號”。至於壹個名叫施成國的宗教法師,有多達28個綽號,即“萬裏小佛山,管理世界名山和浪漫事務,他還負責鶴的工資。“壹個人的綽號竟然用了近30個字,這真是古今之奇。由於古代人隨意選擇數字而不必避諱,這在壹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禁忌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選擇其他名字來表達自己。當時大多數人都取了壹個綽號,但有些人有好幾個綽號。例如,在清初,畫家石濤被稱為鴻基,有四個別名:青香道士、苦瓜和尚、帝子大師和盲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