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又稱道家。理學是中國古代最為精致完備的理論體系,影響深遠。理學的自然原則是壹種道德神學,它也成為儒家神權和王權的法律基礎。理學追求“內聖”的實用主義路線和“重禮義輕兵”的思維傾向,使傳統儒學發展成為片面的重義輕利的觀念。
擴展數據:
儒家思想的內容:
儒家思想是由孔子(公元前5565438年+公元前0-479年,春秋時期魯人,其子弟撰《論語》)創立的,最初指的是禮儀之師,後來逐漸發展成為以等級制的仁為核心的思想體系。儒學,簡稱儒教,是中國最有影響的學派,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儒家思想對中國、東亞乃至全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儒家“禮治”的根本含義是“差異”,即使貴賤老幼都有自己特殊的行為準則。只有貴族、長幼、老幼、親疏各有其禮,才能實現儒家眼中的君君、大臣、父子的理想社會。國家的治理依賴於等級秩序的穩定。儒家的“禮”也是法律的壹種形式。它以維護宗法等級制度為核心,違反了“禮”的規範,就會受到“刑”的懲罰
儒家的“德治”學說就是提倡道德熏陶和教育。儒家認為,無論人性是善是惡,人都可以受到道德的影響和教育。這種教育方式是壹種心理上的轉變,讓人心生善念,知恥而不惡。這是最徹底、最根本、最積極的方式,是法律制裁力所不及的。
儒家的“人治”學說,是重視人的特殊性、人可能的道德發展、人的同情心,把人作為可以改變的、具有復雜的選擇能動性和倫理性的“人”來管理其統治的思想。從這個角度看,“德治”與“人治”有著密切的聯系。“德治”強調教化過程,“人治”強調道德家本人,是壹種聖人政治。因為儒家認為“人格”具有巨大的號召力,在此基礎上,發展成為“治民為政”、“治民無法”等極端的“人治”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