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普通話有四個聲調。這四種音調是:
第壹聲,(平聲,或平聲,ˇ(-))調整為55(高電平);
第二聲,(上聲,或上聲,ˊ (/),調成35(升調);
第三聲,(up (sh m 4 ng),ˇ(∩),調整為214(?);
第四聲,(清音,或清音,ˋ (﹨)),調值51(全降);
四聲長短從長到短的順序是升、升、降、降。當它後面是壹個非濁字(即平仄、上聲、雙音、輕聲),不在句尾且不重讀(重讀)時,上聲的變調是21(次低降)。當兩個音節連讀時,前壹個字變調為陽平35(高樓)。
漢語中還有壹種特殊的聲調,叫輕聲,有時也叫“五音”,漢語拼音中不太規範。有學者認為“第五聲”的說法不準確。輕聲雖然可以區分語義,但通常不被列為漢語“四聲”之壹,因為聲調是正常重音音節的音高形式。在音高上,輕聲只有聲區的特征,聲調也有曲拱的特征。
每個漢字由壹個音節組成,音節由壹個元音和壹個聲母組成。聲調要標註在元音的上半部分,為了方便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