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解釋:
釋義:輔助證據,為爭議事件提供直接證明;用材料證明。
引用:郭沫若《論漢代政權的本質》二:“他還引用後人‘耕者為奴,織者為侍’的話為證。”
用法:作謂語和賓語。
壹個訓練有素的思想家的主要特點是,沒有足夠的證據,他不會輕易下結論。
擴展數據
“佐證”的同義詞:
壹.證據
解釋:是指根據壹定的材料對人或物的真實性進行鑒定。
引文:趙樹理《登記》:“聽說他們兩個要去區裏登記,村公所不開證明。”?
第二,間接證據
解釋:主要證據以外的證據;間接證據。
引文:沙汀《破關》九:“左佳找到了他不滿的無窮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