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讀作jiě)是漢字的壹級字(常用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說文》的小篆中。原意是母親的別稱。在古蜀,母親被稱為姐姐。後來引申指妹子。
大姐造句:
1.姐夫偷偷拿走了結婚時送給姐姐的金項鏈,姐姐到處查姐夫的存款。?
2.我妹妹慢慢地走了出來。我姐姐的行為讓我震驚。我妹妹真的在雨中走了出來。?
今天是我妹妹的生日。?
我姐姐的愛好是縫紉。?
我姐姐的婚禮今天舉行。?
6.沈氏病愈後,住在姐姐家,壹直誇姐姐的媳婦。?
7.我不孤獨,因為我最好的朋友和我在壹起。?
8.我姐姐和她兩歲的兒子住在這裏。電話裏,姐姐說,丹姐的兒子。?
9.我姐姐經常為弟弟的教育感到高興。弟弟自願供養她的精神生活,供養她就是供養眾生。姐姐是他在危難時的精神鼓勵者,哥哥是姐姐的保護者。?
10.走進姐姐的房間,只見她壹個人坐在床上,氣得臉色發青。
11.這所房子屬於我姐姐。?
12.正當蘇文怡準備期末考試時,她姐姐出現了。蘇文怡懇求她,最終贏得了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