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2(二)、3(三)、4(四)、5(五)、6(陸)、7(七)、8(八)、9(九)、10(接機)。
中文數字金額應以正楷或行楷填寫,如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千、萬、壹億、元、角、分、零和整(正數)。
請勿使用壹、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羊毛、另壹個(或零)來填寫,並且不要創建簡體字。如果從壹到十的大寫數字的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二、陸、億、萬、圓,也應被接受。
數字大寫的示例如下:
1,當阿拉伯數字中間有壹個“0”時,“零”字要用中文大寫。
如果是¥ 65,438+0,409.50,則應寫成人民幣61,409.50元。
2.當阿拉伯數字中間有幾個“零”時,用文字表示的中文金額中間只能寫壹個“零”。
如果是¥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0.7元14
擴展數據:
資本數字來源: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當時因重大腐敗案件“郭桓案”而頒布法令,明確要求記賬數字必須為“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壹十和壹千”。
改為“壹、二、三、四、五、陸、七、八、九、拾、百(怪)、千(錢)”等復雜漢字以增加塗改賬簿的難度。後來,“莫”和“錢”被改寫為“白、錢”,壹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