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語文、數學、英語A卷和B卷成績之和為150。
3.物理是:A分×50%+B分,滿分70分。
4.化學為:a卷分值×50%,滿分50分。
5.備註:物理、化學成績計入中考時,保留小數。總分合成後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不保留小數。